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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3/3)

衬衫,声音微颤地说。

他看入她的眼里,抚着她颤抖的唇说:“何必记?我保证你不会忘记的。不过,先放过你这一回。”

他侧过身子,替她系好安全带,状似无事人地打量着她今天的穿着。“我喜欢你穿‘男爵’衬衫的样子。”

她挤出一抹笑,感谢他放她一马。她是想恋爱,但不是搭乘这种从小学直冲研究所的快达车啊。

“‘男爵’的衬衫很舒服、穿起来像是量身订做一样,难怪一件贵到吓死人。”她摇下车窗,因为全身还在发烫。

“你喜欢便好。”他抚着她泛着玫瑰微红的耳廓说道。

钱莫愁转头望入他深不见底的眸子。不明白为什么他看她的眼神,总像是他已经认识她许久一样地熟稔。

“饿了吗?”他问。

“饿瘪了,起床到现在只喝了一杯水。”她说。

“怎么不下来买东西吃?你家转角就一间7-11,对面还有一家全家,饿不坏你的。”他握着她小巧的下巴问道,大拇指在她细薄到能看得见血管的皮肤上移动着。

“我连吃过一年的微波食品,现在一想到就想吐。”她紧握拳头,抑制自己因为他而起的悸动。

“为什么那样对自己?”他嗄声问道,眼里闪过一阵心疼。

钱莫愁紧握了下拳头,耸了下肩,只说:“现在饿到没力气说。”

关德雷从后座拿出一个纸袋,递到她手边。

“猪仔包、港式奶茶。”他说。

“你一定有神通,怎么会连我爱吃这个都知道!”钱莫愁惊呼出声,饿到颤抖的手打开纸袋,拿出仍温热的猪仔包,用尽全力咬它一大口。

每回和姊姊去香港找爸爸,她每天必吃的食物就是翠华餐厅的奶油猪仔包和港式奶茶。明知对她而言,奶茶太涩太甜,涂着奶油和炼乳的猪仔包亦不宜过量,但人生有时就是要尽兴。

这两样食物,即便胃痛、胃酸过多,她也一定要吃到。

“为了这个,我可以跟你去天涯海角。”她心满意足地咕哝一声。

“你的护照带了吗?”他问。

“嘿,我开玩笑的。”她吞了口口水,胃紧张得痉挛了一下。

“我不是。”关德雷看着她。

她低头咬着猪仔包,胸口有种像搭乘高速电梯急剧往下落的悬空感。

太快了,她的心警告着她。

那又如何?她的心脏怦怦跳这回事,总不会是假的。

“你为什么知道我喜欢吃泰国菜?喝很浓的港式奶茶?”她问,又咬了一口猪仔包。

“男女主角都要开肠剖腹、挖心,你吃的东西还能不刺激吗?”

“你看过我的小说了。”她咽下猪仔包,有点不自在地看他一眼。“好看吗?”

“太多本了,没法子全看完。”他没直接回答她的问题,抽过一张面纸轻拭着她的唇角。“不过,只看几本就知道这张小脸下藏着另一个喜欢咬人的小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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