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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4/4)

艺术根本就是无价的!我是什么呢?我只是一个渺小的,供人消遣的弹琴的!”她仰望着他,眼底一片崇拜,一片痴情。“如果──你真的会受伤,我就──不去做那个工作了。”

他笑了,笑得稍微有些勉强。

“胡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工作,怎么能不做呢?当然要去做!”“你答应了吗?”她喜悦的叫,喜悦的吻他。“你真好,你真伟大!我一定每晚早早的回家,煮晚饭给你吃!这样,我们就再也不用为经济发愁了,是不是?再也不会饿得没钱吃饭了,是不是?而且,你借陈樵他们的钱,也可以还了,是不是?”“没想到,”他微喟著说:“我要用你的钱去还债!”

她凝视他,噘著嘴,似乎伤心了起来。

“原来──”她说:“你还跟我分彼此!原来──我们并不是一个整体!”“好了!”他故作轻快的一跺脚,粗声说:“少跟我来这一套了!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明天吗?”

“不。”她笑了。“要下个星期,因为──我还缺少一些行头,今天,那经理已经先支给我三千块,让我去做衣服。”

哦,原来她已经领了一部份薪水了,原来她早已接受了这工作,原来她和他的“商量”根本是多余的。他不再说话了,走到书桌旁边,他故作忙碌的把自己埋进了书本里。心里却有份隐隐的、迷茫的不安,似乎感觉到,她和他之间,有了某种无形的距离,有了片茫茫然的白雾,有了阵朦胧的轻烟…而且,这白雾轻烟正在缓慢的扩大弥漫中。

这种感觉,在采芹第一天去上班的时候,就变得更加具体而强烈了。由于谈判失败,另一个弹琴的只肯和采芹交替值班,换言之,他们每星期调一次班,日班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六点,晚班从晚上六点到深夜十二点。每人都值一个星期日班,再换成一星期晚班。第一个星期,就轮到采芹值晚班。至于每晚回家煮晚饭的诺言,显然是不用再提了。

那晚,采芹穿上了那件订做的长礼服,是件白色曳地的晚装。软缎的料子,闪闪的发著光,低低的领口,露出她修长美好的颈项。长长的黑发,披泻在她半裸的肩上,一支镶水钻的发针,嵌在她的鬓边。她细扫蛾眉,轻点朱唇,淡匀胭脂…站在书培的面前,她低问:“怎样?我行吗?”他瞪著她,几乎不认识她了。从没想到,一件衣服,一些化妆品,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另一种模样。她站在那儿,纤细修长,苗条优美,浑身上下,都带著种夺人的高贵,与逼人的华丽!她那细细的眉毛,她那闪亮的眼睛,她那粉红色的双颊和那像花瓣似的嘴唇…怎么?这小屋突然变得寒酸了?怎么?这些家具都灰灰涩涩的了?怎么?连窗外的彩霞都失去颜色了?她在他面前轻轻旋转了一下身子,她裙角轻扬而纤腰一握,她再问:“怎样?我行吗?”

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来。

“是的,你行,只怕太行了!”他说:“你美得像个仙子,我希望…”他把下面的话咽住了。

“希望什么?”她追问。

“没什么。”他摇摇头。

“不行,你说,你说!”她不依的。“你一定要说!你希望什么?”“我希望──”他咬著牙,含含糊糊的说:“那架电子琴又高又大,能把你整个人都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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