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了一步,颤抖的纤指指着他。“你──野蛮人──你敢这样对我?”
“好说,你究竟滚不滚?我的耐心有限,到时别怪我出手没个分寸,我从不介意打女人的。”
楚歌上前逼视她,丝毫不在乎一身暴戾气息,也吓着了附近的人。
“你欺负嗡帳─我要去告诉我爸爸──”泪水在纪绯的眼中乱窜,又羞又惧地莲步一蹬,转身掩面而去。
方凯翔沉重地拍着楚歌的肩,无奈地开口“你就没有比较温和的方式吗?虽然收效是很快速,但你也得看在人家是主,咱们是客的份上客气些,别用恐吓这招行吗?”难怪老板老是要他去赶人而不派楚歌,这家伙完全不知圆滑为何物,杀伤力太大了,不吓死人也剩半条命了。
楚歌不以为然地反驳“谁说我恐吓?我是实话实说,她再不走人的话,管她是谁,我照扁不误。”
“你的心是冰块做的吗?她是个女人,你就不能婉转一点?用哄、用骗的就成了,干嘛老板着一张恶脸吓人?”怜香惜玉的道理,不通楚歌的任督两脉。他注定打光棍终老,方凯翔开始联想,楚歌晚年凄苦的光景。
“女人又怎么样?她是男是女关我屁事?”楚歌不屑地冷哼着。
“不怕搞坏老大的人际关系?”方凯翔坏坏地提醒。
楚歌冷笑“他在乎过吗?人人叫他银翼杀手他都不痛不痒,何时关心过别人对他的看法?咱们跟了他这么久,你还不明白他的性子吗?”
“说得也是。”方凯翔百分之百同意楚歌的说法,宿语昂狂妄又自恋,即使别人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他冷血、没心肝,他依然故我,甚至会愉快地享受他人的谩骂,视之为一种变相的恭维。
“况且他现在忙得没时间理我是怎么弄走这位纪大小姐,如果我赶人的手脚太慢,坏了他看大美人的心情,我才该遭殃了,与其让老大皱眉头,还不如去杀杀这骄纵千金的锐气来得痛快。”楚歌很现实地说明他的境况,一旦惹毛了顶头上司,他的安危堪虑。
方凯翔转身觑看宿语昂一眼。
楚歌没诓他,大老板此刻的确很忙,正全神贯注地看着那黑衣美人。
会场另一角的纪凌,手晃着一只水晶杯,靠在石柱旁漫不经心地审视酒会中的富豪仕绅。
她会应纪绍荣之请出现在这里,才不是她亲爹的命令所致,她是另有目的。
早在她十八岁返台的那年,她就自英国带着两名忠心的得力助手,悄悄地自组公司,就连一向盯她盯得死紧的纪绍荣和寒严也被蒙在鼓里。
为了接手风云科技,许多事必须在寒严百年之前先打理好。
以他人之力来成就自我的目标,是最快速也最便捷的良方,若想在最短的时间内,累积与纪绍荣和寒严对等的势力和财富,那么施点小计,和走点后门便是必然的快捷方式。
纪绍荣娶个富家千金,换来今日的地位,寒严苦命打拚大半辈子,才有此山河,以上两种手法她都不欣赏。
一个没志气、一个太费时费力,她比较喜爱打垮他人,再吸取别人苦心挣来的资金,最后挖走企业中的要角菁英,重新管理组织,人才、钱财两得,省力又不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