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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3)

这俊帅模样,打从一生就是人见人,亲过他的人多到可以叠成一栋一O一,可是最他的老婆居然不愿再见他,这对他的打击真的非常大。

“是,总经理,你有什么吩咐?”他退到一半,闻声上定格。

依酒店老板提供的资料,蔷薇在酒店驻唱的时间,正确来说,应该是两年,两年前何秀珍和山青尚未结婚,他们结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经“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这个男人,既然这样,她么还嫁给他,况且上酒店捧场的客人不外貌或财力比小斑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驻唱,么还要屈就嫁给小斑?

话说半个月前,他被蔷薇赶病房后,也许是他的诚意动了山青,不顾大丈夫的颜面,和他大致说了一个“可能”——

没错,他和蔷薇只认识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红玫瑰,两人便决定互许终,当时,吴大咖吓得惊慌失措,因为他是促使这段闪婚的“原罪”,万一董事长追究起来,他就算从台湾跪着搭机到国请罪,Scarlett也不会原谅他。

“总经理…”吴奇满心愧疚和无奈。当初若不是自己带总经理去听歌,今天总经理也不会遇到这难堪事。“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些事,不,就当离婚了。”

这个吴某人自以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实大脑有一半呈现退化状态。

他的老婆何秀珍在一个多月前离家北上,也许当时她和他巧遇,两人一见钟情决定互许终,意思就是,蔷薇隐瞒她是有夫之妇的份,再以“朵蔷薇”的假份和他共结连理?

“也许是父母之命难违,再说,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场作戏…”

噢,心痛!

欸,他这个上司是业界少见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终,都未将他这个“媒人”供,否则以Scarlett决反对的态度,吴大咖肯定是被拖去斩的第一人。

迹象显示,似乎就是这样。

心一突。难他之于蔷薇…现在失忆中的蔷薇,也是属于“坏多”的那人?

“我拒绝见他!”终于找到一吐闷气的机会。不是他耍,而是这人来对公司没任何好,坏倒是不少,不见为妙。

“是。”见上司陷沉思,吴奇识趣的想退办公室,毕竟“不小心”娶到别人的老婆,任谁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和打击。

他承认,他和蔷薇是一见钟情,他对蔷薇的认识的确不够,但有一他可以确定,蔷薇在酒店驻唱超过两个月,这,吴大咖可以证明,因为当初就是他带他去听蔷薇唱歌的,他一看见蔷薇惊为天人,当下有烈的冲动要娶她为妻,所以才会在认识短短七天内,就和蔷薇结婚。

他慈眉善目的对吴某某,但吴某某却不知恩,还扯他后——

夏淮瑾斜睨他,平日锐利的神透着一丝无奈“你也认为蔷薇和何秀珍是同一个人?”

“总经理,后天下午一,浩大建设的董事长想过来拜访你,你…”特助吴大咖当面向他请示,话还未完,就被否决。

庆幸的是,他们只有登记没宴客,况且也没人知总经理夫人是“有夫之妇”,他懂分

后面那一句夏淮瑾极不认同,他对蔷薇是真心的,不过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戚戚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有魄力,敢违背父母之意,不娶“三岁小胖妹”,从国逃到台湾,另娶她人,先斩后奏。

“吴大咖。”

山青不是说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许她就是跑到酒店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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