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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六陈杞世家第六(2/4)

工,主作械。齐懿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集解】:杜预曰:“雄曰凤,雌曰皇。雄雌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有妫之后,将育于姜。【集解】:杜预曰:“妫,陈姓。姜,齐姓。”五世其昌,并于正卿。【集解】: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集解】:贾逵曰:“京,大也。”【正义】::陈敬仲八代孙,田常之磐也。而杜以常为八代者,以桓无宇生武开,与釐乞皆相继事齐,故以常为八代。

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陈。是岁,成公卒,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二十八年,楚公围弑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徵舒而已。”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群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集解】:贾逵曰:“叔时,楚大夫。”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径人田,田主夺之。径则有罪矣,夺之,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故徵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索隐】:谓申叔时之语。【正义】:家语云:“孔读史记至楚复陈,喟然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时之忠,弗能建其义;非楚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也。’”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师,少姬生偃。【索隐】::昭八年经云“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偃师”左传“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偃师”今此云两姬,又分偃师为二人,亦恐此非。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立留为太。哀公怒,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集解】:徐广曰:“三十五年时。”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乃杀陈使者,【索隐】:即司徒招也。一作“苕”也。使公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东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是岁,晋献公杀其太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灵公平国立。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正义】:列女传云:“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徵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预云:“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左传云:“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孔、仪,丧陈国。”衷其衣以戏于朝。【集解】:左传曰:“衷其衵服。”穀梁传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冶谏曰:“君臣,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二请杀冶,公弗禁,遂杀冶。【集解】:秋曰:“陈杀其大夫冶。”十五年,灵公与二饮于夏氏。公戏二曰:“徵舒似汝。”二曰:“亦似公。”【集解】:杜预曰:“灵公即位十五年,徵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也。盖以夏姬放,故谓其多似以为戏也。”徵舒怒。灵公罢酒,徵舒伏弩厩门杀灵公。【集解】:左传曰:“公自其厩。”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灵公元年,【正义】:谥法云“而不损曰灵”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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