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欧忽雷者,本名绍,桂
人,劲健,勇于战斗。尝为郡将,有名,任雷州长史。馆于州城西偏,前临大池,尝
云气,居者多死。绍至,
之不疑。令人以度测
浅,别穿
壑,
广类是。既成,引决
,于是云兴,天地晦冥,雷电大至,火光属地。绍率其徒二十余人,持弓矢排锵,与雷师战。衣并焦卷,形
伤腐,亦不之止。自辰至酉,雷电飞散,池亦涸竭。中获一蛇。状如蚕。长四五尺,无
目。斫刺不伤,蠕蠕然。
大镬油煎。亦不死。洋铁
。方焦灼。仍杵为粉。而服之至尽。南人因呼绍为忽雷。(
《广异记》)
欧忽雷
华亭堰典
唐蔡希闵,家在东都。暑夜,兄弟数十人会于厅。忽大雨,雷电晦瞑。堕一于
,作飒飒声。命火视之,乃妇人也,衣黄紬裙布衫,言语不通,遂目为天女。后(“后”原作“使”,据明抄本改)五六年,能汉语。问其乡国,不之知。但云:“本乡
粳米,无碗
,用柳箱贮饭而
之。”竟不知是何国人。初在本国,夜
,为雷取上,俄堕希闵
中。(
《广异记》)
唐上元中,滁州全椒人苍督张须弥,县遣送牲诣州。山路险阻,淮南多有义堂及井,用庇行人。日暮暴雨,须弥与沙门邻,同
义堂。须弥驱驮人(“人”原作“又”,据明抄本改)王老,于雨中收驴。顷之,闻云中有声堕地,忽见村女九人。共扶一车。王有女阿推,死已半岁,亦在车所。见王悲喜,问母妹家事,靡所不至。其徒促之乃去。初扶车渐上,有云拥蔽,因作雷声,方知是雷车。(
《广异记》)
唐贞元中,华亭县界村堰典,妻与人私,又于邻家盗一手巾。邻知觉,至典家寻觅。典与妻共讳诟骂,此人冤愤,乃报曰:“汝妻与他人私,又盗。仍共讳骂,神
岂容汝乎?”典曰:“我妻的不
私盗
,如汝所说,遣我一家为天霹。”既各散已。至夜,大风雨,雷震怒,击破典屋,典及妻男女五六人并死。至明,雨尤未歇,邻人但见此家屋倒,火烧不已。众共火中搜
,觅得典及妻,皆烧如燃烛状。为礼拜,求乞不更烧之,火方自熄。典肋上题字云:“痴人保妻贞(“贞”原作“真”,据明抄本改)将家
质。”妻肋上书:“行
仍盗。”告县检视,远近咸知。吴越闻震死者非少,有
及鳝鱼树木等。为雷击死者,皆闻于县辩识。或曰:“人则有过,天杀可也。
及树木鱼等,岂有罪恶而杀之耶?”又有弑君弑父杀害非理者,天何不诛?请为略说。
曰:昔夏帝武乙,
天而震死。晋臣王导,寝柏而移灾。斯则列于史籍矣。至于
鱼,以穿踏田地,
伤害禾苗也。或曰,
所损亦微,何罚之大?对曰:五谷者,万人命也,国之宝重,天故诛之,以诫于人。树木之类,龙藏于中,神既取龙,遂损树木耳。天
悬远,垂教及人,委曲有情,不可一概。余曾见漳泉故事。漳泉接
唐贞元初,郑州王,有胆勇。夏中作田,忽暴雷雨,因
蚕室中避之。有顷,雷电
室中,黑气陡暗。
遂掩
,荷锄
击。雷声渐小,云气亦敛。
大呼,击之不已。气复如半床,已至如盘。忽然堕地,变为
斗折刀小折足铛焉。(
《酉
杂俎》)
王
唐安丰尉裴翾,士淹孙也。云:玄宗尝冬月,诏山人包超,令致雷声。对曰:“来日午当有雷。”遂令力士监之。一夕,醮式行法,及明至巳,曾无纤翳。力士惧之。超曰:“将军视南山,当有黑气如盘矣。”力士望之,如其言。有顷风起,黑气弥漫,疾雷数声。上令随哥舒翰西征,每阵尝得胜风。(
《酉
杂俎》)
蔡希闵
唐贞元年,宣州忽大雷雨,一堕地,猪首,手足各两指,执一赤蛇啮之。俄顷云暗而失,时皆图而传之。(
《酉
杂俎》)
徐景先
宣州
张须弥
唐徐景先,有弟阿四,顽嚚纵佚,每(“每”原作“母”,据明抄本改)诲辱之。而母(“母”原作“每”,据明抄本改)加念,曲为申解,因厉声应答。云雷奄至,曳景先于云中。有主者,左右数十人。诃诘。景先答曰:“缘弟不调,供养有缺,所心诟辱。母命释之,非当詈母。”主者不识其言。寻一青衣。自空(“空”原作“肩”,据明抄本改。)跃下,为景先对。曰:“若尔放去,至家,可答一辩。钉东
上,吾自令取之。”遂排景先堕舍前池中,
,了无所损。求纸答辩,钉东
,果风至而辩亡。(
《广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