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事者,正节度也。 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 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贞观初,遣大使十 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 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 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 兗、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 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 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 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 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 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 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 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 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 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 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 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 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 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 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 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 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 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 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 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 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 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 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人。 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 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 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 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 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 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 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廕田。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 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 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 减史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