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在桂二年,风恙求代,罢归洛
。太和五年,以太
宾客征至京师。月余 卒,时年五十九,赠礼
尚书。渤孤贞,力行
尚,不苟合,而阘茸之
,非其沽 激。至于以言摈退,终不息言,以救时病,服名节者重之。
夫人臣之翼元后者,端恪致治,孜孜夙夜,绢熙庶绩,平章百揆。兵者凶
, 不可从我始;及乎伐罪,则料敌以成功。至使内有害辅臣之盗,外有怀毒虿之孽。 师徒暴野,戎
生郊。皇上旰
宵衣,公卿大夫且惭且耻。农人不得在亩,缉妇不 得在桑。耗敛赋之常赀,散帑廪之中积;征边徼之备,竭运挽之劳。僵尸血
,胔 骼成岳,酷毒之痛,号诉无辜,剿绝群生,逮今四载。祸胎之兆,实始其谋;遗君 父之忧,而岂谓之先觉者乎?
夫论大功者,不可以妄取,不可以枉致。为资画者理,不显不竞,而岂妨令
?当削平西蜀,乃言语侍从之臣;擒翦东吴,则訏谟廊庙之辅。较其功则有异, 言其力则不
。何舍其所重而录其所轻,收其所小而略其所大?且奢靡是嗜,而曰
人以俭;受授无守,而曰慎才以补。斥谏诤之士于外,岂不近之蔽聪乎?举忠烈 之庙于内,岂不近之昵
也?焉有蔽聪昵
,家范无制,而能垂法作程,宪章百度 乎?
会吕温、羊士谔诬告宰相李吉甫事,二人俱贬。仲方坐吕温贡举门生,
为 金州刺史。吉甫卒,
为度支郎中。时太常定吉甫谥为“恭懿”,博士尉迟汾请为 “敬宪”,仲方驳议曰:
渤虽被斥,正论不已,而谏官继论其屈。后宰相李逢吉、窦易直、李程因延英 上语及崔发,逢吉等奏曰:“崔发凌轹中人,诚大不敬。然发母是故相韦贯之姊, 年仅八十。自发下狱,积忧成疾。伏以陛下孝治天下,稍垂恩宥。”帝愍然良久, 曰:“比谏官论奏,但言发屈,未尝言不敬之罪,亦不言有老母。如卿等言,宁无 愍恻!”即遣中使送发至其家,兼抚问发母。韦夫人号哭,对中使杖发四十,拜章 谢恩。帝又遣中使安之。
之,以省经费。 苟未能罢,则请责职业。”渤充理匭使,奏曰:“事之大者闻奏,次申中书门下, 次移诸司。诸司理不当,再来投匭,即
事奏闻。如妄诉无理,本罪外加一等。 准敕告密人付金吾留
待
止。今
留
后牒台府,冀止绝凶人。”从之。
谨谥法,敬以直内,内而不肃,何以刑于外?宪者,法也。《
记》曰: “宪章文武。”又曰:“发虑宪。”义以为敬恪终始,载考历位,未尝效一法官, 议一小狱。及居重位,以安和平易宽柔自
。考其名,与其行不类;研其事,与其
不侔。一定之辞,惟
惟审,异日详制,贻诸史官。请俟蔡寇将平,天下无事, 然后都堂聚议,谥亦未迟。
太和初,为福州刺史、兼御史中丞、福建观察使。三年,
为太
宾客。五 年四月,转右散骑常侍。七年,李德裕辅政,
为太
宾客分司。八年,德裕罢相, 李守闵
祝,会昌中登
士第,辟诸侯府。
及敬宗即位,李程作相,与仲方同年登士第,召仲方为右谏议大夫。敬宗童 年戏慢,诏淮南王播造上巳竞渡船三十只。播将船材于京师造作,计用半年转运之 费方得成。仲方诣延英面论,言甚恳激。帝只令造十只以
。帝又
幸华清
,仲 方谏曰:“万乘所幸,
须备仪。无宜轻行,以失威重。”帝虽不从,
劳之。
荥大海佛寺,有
祖为隋郑州刺史日,为太宗疾祈福,于此寺造石像一躯, 凡刊勒十六字以志之。岁久剚缺,荥
令李光庆重加修饰,仲方再刊石记之以闻。
赠司徒吉甫,禀气生材,乘时佐治,博涉多艺,章炳文。燮赞
,经纬
国。惜乎通
资
,便媚取容。故载践枢衡,叠致台衮,大权在己,沈谋罕成,好 恶徇情,轻诺寡信。谄泪在脸,遇便则
;巧言如簧,应机必发。
长庆、宝历中,政多门,事归邪幸。渤不顾忠难,章疏论列,曾无虚日。帝 虽昏纵,亦为之
悟。转给事中,面赐金紫。
张仲方,韶州始兴人。祖九皋,广州刺史、殿中监、岭南节度使。父抗,赠右 仆。仲方伯祖始兴文献公九龄,开元朝名相。仲方,贞元中
士擢第,宏辞登科, 释褐集贤校理,丁母忧免。服阕,补秘书省正字,调授咸
尉。
为邠州从事,
朝历侍御史、仓
员外郎。
宝历元年,改元大赦。先是,鄠县令崔发闻门外喧斗,县吏言五坊使下殴击百 姓。发怒,命吏捕之。曳挟既至,时已曛黑,不问目。良久与语,乃知是一内官。 天
闻之怒,收发系御史台。御楼之日,放系囚,发亦在
竿下。时有品官五十余 人,持仗殴发,纵横
击,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是日系囚皆释,发 独不免。渤疏论之曰:“县令不合曳中人,中人不合殴御囚,其罪一也。然县令所 犯在恩前,中人所犯在恩后。中人横暴,一至于此,是朝廷驯致使然。若不早正刑 书,臣恐四夷之人及籓镇奏事传
此语,则慢易之心萌矣。”渤又宣言于朝云: “郊礼前一日,两神策军于青城内夺京兆府
牙盘,不时
置,致有殴击崔发之 事。”上闻之,
问左右,皆言无夺
事。以渤党发,
为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 充桂
都防御观察使。
宪宗方用兵,恶仲方言其事,怒甚,贬为遂州司
,量移复州司
。迁河东 少尹。未几,拜郑州刺史。
古者,易名请谥,礼之典也。大位者,取其
节,蔑诸细行,垂范当代,昭 示后人,然后书之,垂于不朽。善善恶恶,不可以诬,故称一字,则至明矣;定褒 贬是非之宜,泯同异纷纶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