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令、掌刑法、膳、仓库、什
、
婢等事。率更令、掌伎乐漏刻。仆、掌 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各一人。三寺各置丞、家令二人,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 人,寺各一人。家令领
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
官二人,典仓一 人,司藏三人。仆寺领厩牧令一人。员。
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 ,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 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等员。
左右宗卫,制官如左右卫,各掌以宗人侍卫。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阁、直 寝、直斋、直后等员。
左右虞候,各置开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长史已下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员, 减行参军一人。
典书坊,右庶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 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置尉二人,掌内车舆之事。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 备
,十二人。掌执千
刀;备
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
,六十人。 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等员。
左右武候,掌车驾,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
非,烽候
路,
草所置。 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门下坊,置左庶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司经、
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置洗
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
门置大夫二人。内直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药藏,并置监、丞 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置四人。
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
为亲王。置师、友各二人,文学二人,嗣王则无师友。长史、司
、谘议参军事, 掾属,各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功曹,记室,
、仓、兵等曹,骑兵、城局等参 军事,东西閤祭酒,各一人,参军事四人,法、田、
、铠、士等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六人,长兼行参军八人,典签二人。
太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置詹事。二年定令, 罢之。
上国、嗣王、郡王,无主簿、录事参军、东西閤祭酒、长兼行参军等员,而 加
左右监门,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诸门禁。长史已下,同内率府,而各有直 长十人。
左右卫,掌掖禁御,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 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 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
督、二十人。员外司
督、 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
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 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候、领事、东
领兵开府准此。 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
领兵仪同皆准此。仪同已下, 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东
军坊准此。置坊主、一人。 佐。二人。每乡团东
乡团准此。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左、右任置。兵
、兼吏
、礼
。度支兼都官、 工
。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
、爵
、司勋。 礼
、兼祠
、主客。膳
、兵
、兼职方。驾
、库
、刑
、兼都官、司门。 度支、兼仓
。
、兼比
。金
、工
、屯田兼
、虞
。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
货,农圃,武
,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
货四人,农圃六 人,武
二人,百工四人。录事
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
一人。等员。
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中禁卫。各置长史,司
及录事,功、 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员。又各有 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领备已上禁内侍卫,供奉兵仗。又无功、骑兵、 法等曹及行参军员,余与虞候同。有千
备
八人,掌执千
刀;备
左右八人, 掌供奉弓箭;备
二十人,掌宿卫侍从。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
国、
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 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 勤劳。又有特
、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 大夫,并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六品已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 号将军,品凡十六等,为散号将军,以加泛授。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 为散官。戎上
国已下为散实官,军为散号官。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 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
将作寺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丞、 左校四人,右校三人。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右校八人。等员。
人。助教、国、 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
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 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
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 掾属及录事,功、仓、
、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 十六人。等员。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 长,各三十人。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 军四人。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