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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5/6)

国大乱,递 相攻伐,历年无主。有女子名卑弥呼,能以鬼道惑众,于是国人共立为王。有男弟, 佐卑弥理国。其王有侍婢千人,罕有见其面者,唯有男子二人给王饮食,通传言语。 其王有宫室楼观,城栅皆持兵守卫,为法甚严。自魏至于齐、梁,代与中国相通。

开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上令所司 访其风俗。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天未明时出听政,跏趺坐,日出便停 理务,云委我弟。高祖曰:“此太无义理。”于是训令改之。王妻号鸡弥,后宫有 女六七百人。名太子为利歌弥多弗利。无城郭。内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 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 次小信,员无定数。有军尼一百二十人,犹中国牧宰。八十户置一伊尼翼,如今里 长也。十伊尼翼属一军尼。其服饰,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履如屦形,漆其上, 系之于脚。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银为饰。故时衣横幅,结束相连而无缝。头亦无 冠,但垂发于两耳上。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锦彩为之,以金银镂花为饰。妇人束 发于后,亦衣裙襦,裳皆有襈。躭竹为梳,编草为荐,杂皮为表,缘以文皮。有弓、 矢、刀、槊、弩、、斧,漆皮为甲,骨为矢镝。虽有兵,无征战。其王朝会,必陈 设仪仗,奏其国乐。户可十万。

其俗杀人强盗及奸皆死,盗者计赃酬物,无财者没身为奴。自余轻重,或流或 杖。每讯究狱讼,不承引者,以木压膝,或张强弓,以弦锯其项。或置小石于沸汤 中,令所竞者探之,云理曲者即手烂。或置蛇甕中,令取之,云曲者即螫手矣。人 颇恬静,罕争讼,少盗贼。乐有五弦、琴、笛。男女多黥臂点面文身,没水捕鱼。 无文字,唯刻木结绳。敬佛法,于百济求得佛经,始有文字。知卜筮,尤信巫觋。 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戏饮酒,其余节略与华同。好棋博、握槊、樗蒲之戏。气候温 暖,草木冬青,土地膏腴,水多陆少。以小环挂鹭鹚项,令入水捕鱼,日得百余头。 俗无盘俎,藉以解叶,食用手哺之。性质直,有雅风。女多男少,婚嫁不取同姓, 男女相悦者即为婚。妇入夫家,必先跨犬,乃与夫相见。妇人不淫妒。死者敛以棺 郭,亲宾就尸歌舞,妻子兄弟以白布制服。贵人三年殡于外,庶人卜日而瘗。及葬, 置尸船上,陆地牵之,或以小舆。有阿苏山,其石无故火起接天者,俗以为异,因 行祷祭。有如意宝珠,其色青,大如鸡卵,夜则有光,云鱼眼精也。新罗、百济皆 以倭为大国,多珍物,并敬仰之,恆通使往来。

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 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 云云。帝览之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明年,上遣文 林郎裴清使于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罗国,经都斯麻国,乃在大海中。又 东至一支国,又至竹斯国,又东至秦王国,其人同于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 又经十余国,达于海岸。自竹斯国以东,皆附庸于倭。倭王遣小德阿辈台,从数百 人,设仪仗,鸣鼓角来迎。后十日,又遣大礼,哥多毗,从二百余骑郊劳。既至彼 都,其王与清相见,大悦,曰:“我闻海西有大隋,礼义之国,故遣朝贡。我夷人 僻在海隅,不闻礼义,是以稽留境内,不即相见。今故清道饰馆,以待大使,冀闻 大国惟新之化。”清答曰:“皇帝德并二仪,泽流四海,以王慕化,故遣行人来此 宣谕。”既而引清就馆。其后清遣人谓其王曰:“朝命既达,请即戒途。”于是设 宴享以遣清,复令使者随清来贡方物。此后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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