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二月,源贺在温泉疗治疾病,高祖、文明太后屡次派使者前去探问消息,派太医前去给他看病。源贺病危,回到了京师。留下遗嘱教训他的几个儿子说:“我不久前因为年老患病而辞去官职,上天慈爱降恩,爵位将传给你们。你们都不要骄傲狂妄,不要荒疏怠慢,不要奢侈越轨,不要嫉妒他人;有疑难要多请教,言语要审慎,行为要恭谨,服饰要适度;要做到抑恶扬善,亲贤远佞;眼睛观察事物定要求其真实,两耳听话一定要求其正确;以忠诚勤勉去侍奉国君,以清廉俭朴来要求自己。我死之后,殡葬时用普通的衣服和单薄的小棺木,就足以表明你们的一片孝心,殉葬用的葬器之类,一概不要使用。”太和三年(479)秋天,源贺去世,终年七十三岁。皇帝追授他为侍中、太尉,追赠陇西王的印绶,规定其谥号为宣,赐给办理丧事用的杂色丝绸五百匹,以及丧车、命服、各种殉葬的器物,陪葬先帝于金陵。
源延之弟源思礼,后赐名为怀,为人谦恭宽雅,有大度。高宗在位末年,源怀任侍御中散。父亲源贺告老辞去官爵,皇帝令源怀承袭父亲的爵位,授任他为征南将军。不久任持节、督诸军,屯驻在大沙漠之南。源怀还朝,被授予殿中尚书之职,出任长安镇将、雍州刺史。源怀为官清廉而有好的政绩,善于抚恤百姓,所任之处盗贼止息,流民全都相继还家。一年多以后,源怀再次被授任为殿中尚书,加授侍中,参与都曹事。源怀又督率诸军征讨蠕蠕,六路大将都受他的节制调度。后迁任尚书令,参加议定朝廷法律命令。后来按例降爵位为公。任司州刺史。源怀跟从皇帝南征,加授为卫大将军,负责中军事务。源怀由于为母亲服丧而辞去官职。皇帝赐给他帛三百匹、谷一千石。太和十九年(495),源怀被授予征北大将军、夏州刺史之职,转任都督雍岐东秦三州诸军事、征西大将军、雍州刺史。
景明二年(501),源怀被召回朝任尚书左仆射,加赐为特进。当时皇帝有令,由于奸邪的官吏犯了罪以后,每每有许多人逃遁而未被追究,这些人有了过失就逃走,都感到怡然自得。从今以后,凡是犯罪的人不问其罪行轻重,只要是藏匿逃窜者全部流放到边远之地。如果长期躲避不出来,就让他的兄弟代替他远徙。源怀于是向皇帝上表启奏说:“按照朝廷的条令制度:犯罪而逃跑的吏员不在赦免之列。我私下考虑圣上的恩德,此事同先前宽宥的政策有所不同,过去许多被流放还在半路的人,尚且能获赦免而得以回还,何况有的人并未犯罪,还要把他们遣徙到边戍吗?查地方官犯罪,逃走的人甚多,他们俸禄已经十分优厚,尚且还有这种过失,及至他们蒙受恩宥,忽然又得以返还。如今惟独苦了一般的吏员,恐怕不是平等之法。如果让我掌管此事,我以为应当宽免他们。”书表呈上以后,门下省认为现行条令已经颁布,就把他所奏之事驳回不予准许。源怀又重新上奏说:“臣以为朝廷法令贵在执行通畅,治政崇尚简明切要,设立刑罚之法,目的在于惩治犯罪之人。假若符合道理,法令就不在乎是否繁多;执行法令可以通畅,岂能容允制度的严苛。这就是古今的达政,济世之常规。我考察现行的条例制度,被授予勋品以下的人,因犯罪被揭发而逃亡的,一律不予宽宥,还要流放他们的妻儿。这虽然是想要抑制和阻绝奸邪之路,但这不是通用的法式。我又查寻条例规定,违犯职守的败坏法纪的,专门惩办九品官以下的人,难道九品以上的官员,人人都坚贞清白吗?各州郡的地方官,一般都清廉有威望,至于有贪婪污浊的人,因事实被揭发而逃窜,但遇到恩赦可以免罪。勋品以下的官员,独独与这种规定不一致。像这样做,就是宽待纵容九品以上的官员,而严责品位以外的吏员,使得对官吏的培育安抚有差别,恩惠与惩罚不均等。又有图谋叛逆罪恶滔天的人,遇到恩宥尚且可以免罪,而吏员犯了轻微的罪过,独独不受到赦免,致使大赦之法不能通行,开生之路受到阻塞,上违古代典宪,下悖现时法律,依臣之愚见,认为应当停止。”书表奏上以后,世宗采纳了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