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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3/5)

事系于予。虽无丁兰之 感,庶圣灵不夺至愿,是以谓无违旨嫌。诸公所表,称先朝成式,事在可准。朕仰 惟太祖龙飞九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历,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竞起, 故锐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显祖亦心存武烈,因循无改。朕承累世之资,仰圣 善之训,抚和内外,上下辑谐。稽参古式,宪章旧典,四海移风,要荒革俗。仰遵 明轨,庶无愆违。而方于祸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则,以为前准,非是所喻。”

高闾对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颇同魏晋,又适于时,故敢仍请。”高祖曰: “卿等又称今虽中夏穆清,庶邦康静,然万机事广,不可暂旷。朕以卿苦见逼夺, 情不自胜。寻览丧仪,见前贤论者,称卒哭之后,王者得理庶事。依据此文,又从 遗册之旨,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得展罔极之思,于情差申。”

高闾对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则释衰于下,从服之义有违,为臣之道不足。 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高祖曰:“卿等犹以朕之未除于 上,不忍专释于下,奈何令朕独忍于亲旧!论云,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宽 群下也。先后之抚群下也,念之若子,视之犹伤。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宽;朕欲 尽罔极之慕,何为不可?但逼遗册,不遂乃心。将欲居庐服衰,写朝夕之慕;升堂 袭素,理日昃之勤。使大政不荒,哀情获遂,吉不害于凶,凶无妨于吉。以心处之, 谓为可尔。遗旨之文,公卿所议,皆服终三旬,释衰袭吉。从此而行,情实未忍; 遂服三年,重违旨诰。今处二理之际,唯望至期,使四气一周,寒暑代易。虽不尽 三年之心,得一终忌日,情结差申。案《礼》,卒哭之后,将受变服。于朕受日, 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内职羽林中郎已下,虎贲郎已上,及外职五品已上无衰服者, 素服以终三月;内职及外臣衰服者,变从练礼。外臣三月而除;诸王、三都、驸马 及内职,至来年三月晦朕之练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随朕所降。此虽非旧 式,推情即理,有贵贱之差,远近之别。”

明根对曰:“圣慕深远,孝情弥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许,愿得逾年即吉。既 历冬正,岁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遗诰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册 旨速除之意,虑广及百官,久旷众务。岂于朕一人,独有违夺?今既依次降除,各 不废王政,复何妨于事,而犹夺期年之心。”

高闾对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不为不孝。此虽贵贱 非伦,事颇相似,臣敢借以为谕。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于奏。” 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 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送终之事,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者,盖 谓慢孝忘礼,肆情违度。今梓宫之俭,玄房之约,明器帏帐,一无所陈。如斯之事, 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圣心卑己申下之意,宁可苟顺冲约之旨,而顿绝创巨之 痛。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又表称春秋蒸尝,事难废阙。朕闻 诸夫子,‘吾不与祭,如不祭’。自先朝以来,有司行事,不必躬亲,比之圣言, 于事殆阙。赖蒙慈训之恩,自行致敬之礼。今昊天降罚,殃祸上延,人神丧恃,幽 显同切,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 忍身袭兗冕,亲行吉事。”

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 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圣经,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脱至庙庭, 号慕自缠,终恐废礼。公卿如能独行,事在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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