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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2/6)

祖于钟山造大敬寺,骞旧墅在寺侧,有良田八十余顷,即晋丞相王导赐 田也。祖遣主书宣旨就骞求市,以施寺。骞答旨云:“此田不卖;若是敕取, 所不敢言。”酬对又脱略。祖怒,遂付市评田价,以直还之。由是忤旨,为 吴兴太守。在郡卧疾不视事。征还,复为度支尚书,加给事中,领声校尉。以母 忧去职。

普通三年十月卒,时年四十九。诏赠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安。规袭爵, 别有传。

普通七年十一月庚辰薨,殡于东临云殿,年四十二。诏吏郎张缵为哀策文 曰:

祖丁贵嫔,讳令光,谯国人也,世居襄。贵嫔生于樊城,有神光之异,紫 烟满室,故以“光”为名。相者云:“此女当大贵。”祖临州,丁氏因人以闻。 贵嫔时年十四,祖纳焉。初,贵嫔生而有赤痣在左臂,治之不灭,至是无何忽失 所在。事德皇后小心祗敬,尝于供养经案之侧,仿佛若见神人,心独异之。

于是贵嫔备典章,礼数同于太,言则称令。

礼,母以贵。皇储所生,不容无敬。宋泰豫元年六月,议百官以吏敬敬帝所 生陈太妃,则宋明帝在时,百官未有敬。臣窃谓“母以贵”,义著《秋》。皇 太副贰宸极,率土咸执吏礼,既尽礼皇储,则所生不容无敬。但帝王妃嫔,义与 外隔,以理以例,无致敬之也。今皇太圣睿在躬,储礼夙备,贵之,抑有 旧章。王侯妃主常得通信问者,及六三夫人虽与贵嫔同列,并应以敬皇太之礼 敬贵嫔。宋元嘉中,始兴、武陵国臣并以吏敬敬所生潘淑妃、路淑媛。贵嫔于臣 虽非小君,其义不异,与宋泰豫朝议百官以吏敬敬帝所生,事义正同。谓阉施敬 宜同吏礼,诣神虎门奉笺致谒;年节称庆,亦同如此。妇人无阃外之事,贺及问讯 笺什,所由官报闻而已。夫妇人之,义无自专,若不仰系于夫,则当俯系于。 荣亲之,应极其所荣,未有所行而所从不足者也。故《秋》凡王命为夫人, 则礼秩与等。列国虽异于储贰,而从尊之义不殊。前代依准,布在旧事。贵嫔载 诞元良,克固大业,礼同储君,实惟旧典。寻前代始置贵嫔,位次皇后,爵无所视; 其次职者,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此贵嫔之礼,已朝列;况母仪,义绝常 算。且储妃作,率由盛则;以妇逾姑,弥乖从序。谓贵嫔典章,太不异。

父骞,字思寂,本名玄成,与齐帝偏讳同,故改焉。以公起家员外郎,迁 太,袭封南昌县公,为义兴太守。还为骠骑谘议,累迁黄门郎,司徒右长 史。凝简,不狎当世。尝从容谓诸曰:“吾家门,所谓素族,自可随, 不须苟求也。”永元末,迁侍中,不拜。祖霸府建,引为大司谘议参军,俄迁 侍中,领越骑校尉。

贵嫔仁恕,及居内,接驭自下,皆得其心。不好华饰,服无珍丽,未 尝为亲戚私谒。及祖弘佛教,贵嫔奉而行之,屏绝滋腴,长蔬膳。受戒日,甘 降于殿前,方一丈五尺。祖所立经义,皆得其指归。尤《净名经》。所受供 赐,悉以充法事。

祖义师起,昭明太始诞育,贵嫔与太留在州城。京邑平,乃还京都。天 监元年五月,有司奏为贵人,未拜;其年八月,又为贵嫔,位在三夫人上,居于显 殿。及太定位,有司奏曰:

祖受禅,诏曰:“世祀,靡辍于宗周,乐毅锡壤,乃昭于洪汉。齐故太 尉南昌公,章履,草昧兴齐,谟明翊赞,同符在昔。虽房之蔚为帝师,文若 之隆比王佐,无以尚也。朕膺历受图,惟新宝命,莘莘玉帛,升降有典。永言前代, 敬惟徽烈,匪直懋勋,义兼怀树。可降封南昌公为侯,邑千。”骞袭爵,迁度 支尚书。天监四年,为东太守,寻徙吴郡。八年,为太府卿,领后军将军, 迁太常卿。十一年,迁中书令,加员外散骑常侍。

轩纬之,江汉之英;归于君袂,生此离明。诞自厥初,时维载育;枢电绕郊, 神光照屋。爰及待年,章早穆;声被洽,誉宣中谷。龙德在田,聿恭兹祀; 化代终,王风攸始。动容谘式,言顾史;宜其家人,刑于国纪。膺斯眷命,从此 宅心;狄缀采珩,珮动雅音。日中思戒,月满怀箴;如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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