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分四退减 益四 盈九十八 二百五十八八日十三度
月行迟疾,周有恆。会数从天地凡数,乘余率自乘,如会数而一,为过周分。以从周天,月周除之,历日数也。迟疾有衰,其变者势也。以衰减加月行率,为日转度分。衰左右相加,为损益率。益转相益,损转相损,盈缩积也。半小周乘通法,如通数而一,以历周减焉,为朔行分也。
置上元尽所求年,以乾法除之,不满乾法,以纪法除之,余不满纪法者,内纪甲
年也。满法去之,
外纪甲午年也。
十五分四退加 损十一 盈九十 二百四十三十二日十二度
六分一退加 损二十 盈四十六
推加时
通法,四万三千二十六。
推朔
十八分三退加 损八 盈九十八 二百四十六十一日十二度
四分四退减 益十六 盈六十二 二百七十五日十四度
置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没,有余加尽积为一。以会通乘之,满没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命以纪,算外,冬至后没日。
求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分二百二十五,小分十七半,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则上弦日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
求日月昏明度,日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分。日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为度。
以纪法乘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命度以前五度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即天正朔夜半日所在。
章闰,七。
上元己丑以来,至建安十一年丙戌,岁积七千三百七十八年。
推没
置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之,命以纪,算外,天正冬至日也。
乾象历
日转度分 列衰 损益率 盈缩积
余数,三千九十。
四退减 益十二 盈七十八 二百六十六六日十三度
置冬至大小余,加大余二十七,小余九百二十七,满二千三百五十六从大余,得土用事日也。加大余十八,小余六百一十八,得立木用事日。加大余七十三,小余百一十六,复得土。又加土如得其火,金、
放此。
会数,四十七。
七分三退减 益十九 盈四十三 二百七十三四日十四度
推合朔度
十五分四退减 益八 盈九十 二百六十二七日十三度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六十四,满其法从大余,无分为灭。
会率,千八百八十二。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二百五十八。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二百一十七,满法得一度。其冬下旬,月在张、心署之。
推有退,
加退减所得也。
退有差,起二分度后,率四度转增少,少每半者,三而转之,差满三止,历五度而减如初。
会通,七千一百七十一。
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为一月。不尽,半法己上亦一,有退,以无中月。
月行分一日十四度 十分一退减 益二十二 盈初 二百七十六二日十四度
以百乘小余,满其法得一刻,不尽什之,求分,课所近节气,起夜分尽;夜上未尽,以所近言之。
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百三。其四正各因共中日,而倍其小余。
八分二退加 损十八 盈六十四 二百三十六十四日十二度
会月,万一千四十五。
求次日,加一度,经斗除分;分少,损一度为纪法,加焉。
因冬至大余,倍其小余,坎用事日也。加小余千七十五,满乾法从大余,中孚用事日也。
七分四退减 损 盈百二 二百五十四九日十三度
纪法,五百八十九。
置冬至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五百一十五,满二千三百五十六从大余,命如法。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三百一十二,小分满会数从大分,大分满纪法后度,经斗除大分。
朔望合数,九百四十一。
推日度
推卦用事日
推纪
九分二退减 益二十一 盈二十二 二百七十五三日十四度
至明帝景初元年,尚书郎杨伟造《景初历》。表上,帝遂改正朔,施行伟历,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其孟、仲、季月虽与夏正不同,至于郊祀蒐狩,班宣时令,皆以建寅为正。三年正月帝崩,复用夏正。
三分四退加 损四 盈百二 二百五十十日十二度
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七十三,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小余六百八十四已上,其月大。
乾法,千一百七十八。
以十二乘小余,满其法得一辰,数从起,算外,朔、弦、望以定小余。
推月度
置上元年,外所求,以会岁去之,其余年以会率乘之,如会岁为积蚀,有余加积一。会月乘之,如会率为积月,不尽为月余。以章闰乘余年,满章岁为积闰,以减积月,余以岁中去之,不尽,数起天正。
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
以章岁乘朔小余,满会数为大分;不尽,小分。以大分从朔夜半日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天正合朔日月所共会也。
没法,百三。
以月周乘积日,满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则天正朔夜半月所在度。
疏密可知,不待十年。若不从法,是校方员弃规矩,考轻重背权衡,课长短废尺寸,论是非违分理。若不先定校历之本法,而悬听弃法之末争,则孟轲所谓‘方寸之基,可使于岑楼’者也。今韩翊据刘洪术者,知贵其术,珍其法。而弃其论,背其术,废其言,违其事,是非必使洪奇妙之式不传来世。若知而违之,是挟故而背师也;若不知而据之,是为挟不知而罔知也。”校议未定,会帝崩而寝。
推闰月
月周,七千八百七十四。
日法,千四百五十七。
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
其刘氏在蜀,仍汉《四分历》。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乾象法》于东莱徐岳,又加解注。中常待王蕃以洪术妙,用推浑天之理,以制仪象及论,故孙氏用《乾象历》,至吴亡。
十一分三退加 损十五 盈七十九 二百三十九十三日十二度
推月蚀
推冬至
会岁,八百九十三。
武帝践阼,泰始元年,因魏之《景初历》,改名《泰始历》。杨伟推五星尤疏阔,故元帝渡江左以后,更以《乾象》五星法代伟历。自黄初已后,改作历术,皆斟酌《乾象》所减斗分、朔余、月行迟疾,以求折衷。洪术为后代推步之师表,故先列之云。
元月,一万四千五百七十。
通数,三十一。
章月,二百三十五。
求次蚀,加五月,月余千六百三十五,满会率得一月,月以望。
推弦望
置纪年,外所求,以章月乘之,章岁而一,所得为定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岁有闰。以通法乘定积月,为假积日,满日法为定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日为大余,命以所
纪,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二十四气
月行三术
岁中,十二。
加大余七,小余五百五十七半,小余如日法从大余,余命如前,得上弦。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其弦望定小余四百一以下,以百刻乘之,满日法得一刻,不尽什之,求分,以课所近节气夜漏未尽,以算上为日。
章岁,十九。
推漏刻
小周,二百五十四。
推五行用事
求弦望月行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四百八,小分四十一,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合朔,则上弦月所在。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