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已久,不宜复改。虞驳曰:“昔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象物制器, 以存时用。故参天两地,以正算数之纪;依律计分,以定长短之度。其作之也有则, 故用之也有征。考步两仪,则天地无所隐其情;准正三辰,则悬象无所容其谬;施 之金石,则音韵和谐;措之规矩,则器用合宜。一本不差而万物皆正,及其差也, 事皆反是。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乐府用之,律吕不合;史官用之,历象失占; 医署用之,孔穴乖错。此三者,度量之所由生,得失之所取征,皆絓阂而不得通, 故宜改今而从古也。唐、虞之制,同律度量衡,仲尼之训,谨权审度。今两尺并用, 不可谓之同;知失而行,不可谓之谨。不同不谨,是谓谬法,非所以轨物垂则,示 人之极。凡物有多而易改,亦有少而难变,亦有改而致烦,有变而之简。度量是人 所常用,而长短非人所恋惜,是多而易改者也。正失于得,反邪于正,一时之变, 永世无二,是变而之简者也。宪章成式,不失旧物,季末苟合之制,异端杂乱之用, 当以时厘改,贞夫一者也。臣以为宜如所奏。”又表论封禅,见《礼志》。
虞以汉末丧乱,谱传多亡失,虽其子孙不能言其先祖,撰《族姓昭穆》十卷, 上疏进之,以为足以备物致用,广多闻之益。以定品违法,为司徒所劾,诏原之。
时太庙初建,诏普增位一等。后以主者承诏失旨,改除之。虞上表曰:“臣闻 昔之圣明,不爱千乘之国而惜桐叶之信,所以重至尊之命而达于万国之诚也。前 《乙巳赦书》,远称先帝遗惠余泽,普增位一等,以酬四海欣戴之心。驿书班下, 被于远近,莫不鸟腾鱼跃,喜蒙德泽。今一旦更以主者思文不审,收既往之诏,夺 已澍之施,臣之愚心窃以为不可。”诏从之。
元康中,迁吴王友。时荀顗撰《新礼》,使虞讨论得失而后施行。元皇后崩, 杜预奏:“谅暗之制,乃自上古,是以高宗无服丧之文,而唯文称不言。汉文限三 十六日。魏氏以降,既虞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理宜释服,卒哭便除。”虞答预 书曰:“唐称遏密,殷云谅暗,各举事以为名,非既葬有殊降。周室以来,谓之丧 服。丧服者,以服表丧。今帝者一日万机,太子监抚之重,以宜夺礼,葬讫除服, 变制通理,垂典将来,何必附之于古,使老儒致争哉!”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 服齐衰期”诏令博士议。虞曰:“太子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 体君传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从之。虞又议玉辂、两社事,见《舆服志》。
后历秘书监、卫尉卿,从惠帝幸长安。及东军来迎,百官奔散,遂流离鄠、杜 之间,转入南山中,粮绝饥甚,拾橡实而食之。后得还洛,历光禄勋、太常卿。时 怀帝亲郊。自元康以来,不亲郊祀,礼仪弛废。虞考正旧典,法物粲然。及洛京荒 乱,盗窃纵横,人饥相食。虞素清贫,遂以馁卒。
虞撰《文章志》四卷,注解《三辅决录》,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 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
虞善观玄象,尝谓友人曰:“今天下方乱,避难之国,其唯凉土乎!”性爱士 人,有表荐者,恆为其辞。东平太叔广枢机清辩,广谈,虞不能对;虞笔,广不能 答;更相嗤笑,纷然于世云。
束皙,字广微,阳平元城人,汉太子太傅疏广之后也。王莽末,广曾孙孟达避 难,自东海徙居沙鹿山南,因去疏之足,遂改姓焉。祖混,陇西太守。父龛,冯翊 太守,并有名誉。皙博学多闻,与兄璆俱知名。少游国学,或问博士曹志曰:“当 今好学者谁乎?”志曰:“阳平束广微好学不倦,人莫及也。”还乡里,察孝廉, 举茂才,皆不就。璆娶石鉴从女,弃之,鉴以为憾,讽州郡公府不得辟,故皙等久 不得调。
太康中,郡界大旱,皙为邑人请雨,三日而雨注,众谓皙诚感,为作歌曰: “束先生,通神明,请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何以畴之?报束长生。” 皙与卫恆厚善,闻恆遇祸,自本郡赴丧。
尝为《劝农》及《饼》诸赋,文颇鄙俗,时人薄之。而性沈退,不慕荣利,作 《玄居释》以拟《客难》,其辞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