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注释之成为书籍,是用以辨明事理的,但由于研究得不正确,有的便轻率地了判断。张衡在《西京赋》中讲到“中黄伯,以及夏育、乌获之类勇士”,薛综把中黄伯误注为宦官的
目,这是他不知
中黄伯是能执雕虎的勇士。又如《周礼》中讲
井田征收赋税,过去有三十
“匹
”之说,而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解释“匹”字,有
数
蹄的说法,这岂是辨别事
的要义呢?考查古代正定名称的原意,车用“两”而
用“匹”“匹”和“两”的称呼,都是取并偶的意思。随帝王朝会和祭祀的贰车、军事和打猎的佐车,驾车在中的两服、在外的两骖,都是双
。既然这些都不是单的,所以它们的名称必须成双;名称一经正定之后,就虽是单数也通称为“匹”了。所谓“匹夫匹妇”,也就是取
偶的意思。车
名称的
义是比较简单的,历代还有不少人不明白;辞赋是文人的家常便饭,还有人注得差之千里,何况研讨宏
的儒家经典,怎能不发生错误呢?为辨别“匹”字而计算
蹄,挑选勇士却推
了宦官
,都是错得过分突
的例
,所以举为鉴戒。绘画是开始鲜明而后来变
,文章却可年代越久而更为光彩;如能在写作时改正了作品中的缺
,就可传之千载而永无愧
了。
(二)
柢而能牢固的是情
。”但声音不需要翅翼就很容易飞扬,情
不依靠
抵也不难牢固,
据这个
理来从事写作,能不十分慎重么!自古以来的作者,在不同时代竞相驰骋:有的才华卓越而豪放迅疾,有的思考
致而细密,但思虑所及往往难于全面,很少
到毫无瑕病。曹植在写作上,是众多文人中较为英俊的了,他在《武帝诔》中却说:“尊贵的英灵永远蛰伏。”在《冬至献袜颂》中又说:“圣王的
轻浮地飞翔。”说“轻浮”就好像是胡蝶,说“永蛰”则容易怀疑为昆虫;把这
描写用于最尊贵的帝王,怎能恰当呢!又如左思的《七讽》,有说之以孝而不从的话,既然如此违反大
,其他内容就不值得一看了。潘岳的文才,是善于写哀伤之作,但写对内兄的伤痛,就说有其留下的“
泽”;写对幼
的哀悼,就说他思念之心“如疑”“
泽”和“如疑”,都是《礼记》中对尊敬的父母用的,潘岳却用之于晚辈,文辞虽然写得很悲哀,但有失于尊卑有别的大义。至于对人
的比拟,必须合于
类。可是崔瑗对李公的诔文,把他的行为比之黄帝和虞舜;向秀在《思旧赋》中怀念嵇康,竟把李斯的罪过和嵇康相比。如果不得已而用不当的比拟,那就宁可好的方面比得过
一些,而不要对坏的方面比得太重;但像
厚那样的诗句,比拟得过分不
不类仍是不对的。大凡
妙的言辞容易显
,拙劣的
病也难以掩盖,只要有了缺
,就比洁白的玉
上有了缺
更难磨掉。文章的瑕病是很多的,不可能全
列举
来,所以只大致提
以上四
。
总之,善于箭的后羿曾
过差错,善于御
的东野稷也有过失误。虽然有杰
的才能,
了错误就很惭愧。作品中一个小小的污
,一千年也改变不了。能写
没有
病的好作品,也就和写作的
手相去不远了。
文章写作的基本途径,不外用字和立义两个方面:用字要据正确的解释来确定
义,立义要通过正确的
理来阐明。晋末以来的作品,有的意旨模糊不清,开始有“赏际奇致”的奇言,后来有“抚叩酬酢”的怪语;且常常是单独标
一字,用以表达情
。“赏”字的意思是赏赐,和内心是否领会毫不相关;“抚”字的意思是执持,也牵涉不到什么情理:这都是《诗经》中未曾见到,汉魏时期也无人用过的。笼统
混地领会似乎还可辨识,
实文字就完全不成其为意义。这都是情
不正常所产生的变化,文风衰落造成的弊病。到刘宋以后的作者,仍然没有改变,老
病已习染成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近代的作家,大都
好猜忌,以至从语音相同的字上寻找缺
,从反切
的字音去挑取
病:这在古代虽不重要,在今天就要受到指责了。此外,所写和他人的文章雷同,
理应当加以删改。如果掠取人家的
辞,当
自己的创作,就像古代
虎窃取了鲁国的宝玉大弓,终于不是自己应有之
而退还。全
抄袭别人的作品,就如
盗窃取整箱的财
;
分采取他人的文辞,则如小偷摸人家的
袋;但袭用前人论述的很浅薄,窃取当代著作就是过错了。
(四)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