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侍饮于长者,酒
则起,拜受于尊所。长者辞,少者反席而饮。长者举未釂,少者不敢饮。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赐果于君前,其有
者怀其
。御
于君,君赐余,
之溉者不写,其余皆写。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不亲。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
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男女异长。男二十,冠而字。父前,
名;君前,臣名。女
许嫁,笄而字。
几杖者拂之。效
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执禽者左首。饰羔雁者以缋。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剑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
以受命,如使之容。
为天削瓜者副之,巾以絺。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绤。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龁之。
博闻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
。君
不尽人之
,不竭人之忠,以全
也。
父之雠,弗与共天。兄弟之雠不反兵。
游之雠不同国。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
,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于捆,内言不
于捆。
《礼》曰:「君抱孙不抱
。」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
不可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潦降,不献鱼鳖,献鸟者拂其首,畜鸟者则勿拂也。献车
者执策绥,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献民虏者
右袂。献粟者执右契,献米者
量鼓。献孰
者
酱齐。献田宅者
书致。
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君言至,则主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
女许嫁,缨;非有大故,不
其门。姑姊妹女
,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
而
。父
不同席。
共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毋
歠,毋咤
,毋啮骨,毋反鱼
,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辞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辞以窭。濡
齿决,
不齿决。毋嘬炙。
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敝则埋之,
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
故君戒慎,不失
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然后受。
剑者左首。
戈者前其鐏,后其刃。
矛戟者前其镦。
贺取妻者,曰:「某使某闻
有客,使某羞。」
卒哭乃讳。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妇讳不门。大功小功不讳。
竟而问禁,
国而问俗,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寡妇之,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不当门隧。居丧之礼,
有创则沐,
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
,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
,饮酒
,
于内。生与来日,死与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
。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
。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望柩不歌。
临不翔。当
不叹。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临丧则必有哀
,执绋不笑,临乐不叹;介胄,则有不可犯之
。
兵车不式。武车绥旌,德车结旌。史载笔,士载言。前有,则载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
。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
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力为礼。
凡之礼,左殽右胾,
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
外,酰酱
内,葱渫
末,酒浆
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客若降等执
兴辞,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主人延客祭:祭
,祭所先
。殽之序,遍祭之。三饭,主人延客
胾,然后辩殽。主人未辩,客不虚
。
侍于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
;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
。
齐者不乐不吊。
馂余不祭。父不祭,夫不祭妻。御同于长者,虽贰不辞,偶坐不辞。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
名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