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死了,其父为长子服丧时持丧杖,长子之子就不能再持丧杖即孝子之位。为妻服丧,如果父亲还健在,那就要在礼数上打点折扣,不能手持丧杖,也不能对来宾行稽颗之拜;如果是父亲去世而母亲健在,那就可以手持丧杖,但仍不得对宾客稽颗。除非宾客有较多物品赠送,为表示拜谢,才可为之稽颗。离开诸侯而到大夫之家为臣,或者离开大夫而到诸侯那里为臣,在旧主人去世时,都不再怀念旧情而为之服丧。
丧冠的武与缨通用一条麻绳来做,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和吉冠的不同。三年之丧,小祥以后改戴练冠,此练冠的武与缨也是通用一条麻布来做,但冠梁上的皱褶要折向右边来缝;小功以下才向左缝。绍麻亲属的丧冠,是用漂白后的麻布做冠缨。大功以上的亲属,在小敛以后到成服之前,其腰续的多余部分是蓬松下垂的。朝服用的布,含有经线十五升;去掉十五升的一半,就是绍麻丧服所用的布;把这种布再加上灰,经过捶洗,就成了做锡衰所用之布。
诸侯互相赠送敛葬的衣物,可以用随行的副车和礼服。自己所乘之车和天子所赐之衣,。不可用来赠给死者。遣车的多少要根据包奠的数量来决定。遣车用稀布作篷顶,四面也有东西遮挡。遣车随棺入葬时,放在外棺的四角。当时有的人家在遣车上载着谷物,有子批评说:“这不合礼制。丧事祭奠所用的供品,不过肉干肉酱而已。”吉祭的时候,自称“孝子”或“孝孙”;丧事中的讣告和祭文,自称“哀子”或“哀孙”
孝子穿的丧服、乘的丧车,不分贵贱,都是一样的。太白冠和细布冠,都是没有缨饰的。有冠圈的玄冠和大祥以后所戴的编冠才有缨饰。大夫戴着缔冕去参加国君的祭祀,而家祭却戴爵弃。士戴着爵弃去参加国君的祭祀,而家祭却戴玄冠。结婚的那天,士是戴着爵弃去迎新娘的,由此看来,士的家祭时戴爵弃也是可以的吧。
捣粤的臼用柏木制成下柞用桐木制成。捞牲体的大木勺用桑木制成,长三尺,有的说长五尺。捞牲体的木叉也用桑木制成,叉‘柄与叉尖都要削得小一点。袭尸用的绰带,诸侯、大夫是五种色彩具备,士则只有红、绿二色。随葬用的酸,是用稻米酿制的醛。盛放酱类的瓮,盛放酒浆的坛子,盛放谷物的竹篓,盛放各种容器的木架,以上这些随葬物品,统统填到棺饰与外榔之间的孔隙中,然后把棺梆的盖板放入扩中,至于临时作神主用的重,虞祭以后就埋掉了。
凡是妇人的丧礼,其办事规格都随照其夫之爵位。小敛、大敛和启殡这三件事,每件事做完以后主人都要遍拜宾客。朝夕哭时,要把遮挡灵枢的帷幕撩起来,哭过以后再放下。如果灵枢已下葬,则帷幕也就不用了。国君如果在灵枢已载到车上之后来吊问,这时主人要退居宾位朝东拜谢,再到门内右边向北哭踊,然后先出门外等待拜送国君。送走国君以后再举行祖奠。子羔死的时候,其小敛用的衣服有五套:一套是在装有丝绵的上衣下裳之外罩上一件镶有绛色下缘的税衣,一套是布衣素裳,一套是皮弃服,一套是爵弃服,一套是玄冕服。曾子说:“不该用那镶有绛色的下缘,因为那是妇人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