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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xia(3/7)

:「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译文

父亲去世,正在服丧,如果在服丧期限未满以前母亲又不幸去世,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之祭时,还应该穿上除服;祭过之后,再换上为母服丧的丧服。这个原则可以推而广之:即令是正在为伯父、叔父、兄弟服丧,如果又遇到父母之丧,那么在为伯父、叔父、兄弟举行除服之祭时,也都可以暂时改穿吉服;等到祭过之后,再换上为父母应穿的重丧服。如果在三年之中先后遇到两个三年之丧的丧事,那么在后一个丧事的卒哭之后,如果举行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之祭,也可以先换上小祥和大祥所受的轻服;事过之后再改穿后丧的重服。祖父先死,还没有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孙又死,孙子的神主仍然附在祖父后面。

父死或母死,正停殡在堂,此时又听到居处遥远的亲属的死讯,就应该到别的房间去哭他。第二天早晨身着重服先到殡宫哭奠父母,哭奠毕出来,再换上新死者尚未成服之服即位而哭,所即之位就是头一天听到死讯时在别的房间哭泣的位置。

大夫、士将要参加 国君的祭祀,祭祀已经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继续参加祭祀,只不过不要和大家住在一起,因为吉凶不可以同处。等祭祀结束,脱掉祭服走出公门,然后哭着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如果还没有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就应派人向国君报告,等到派去报告的人回来才能哭。大夫、士将要参加国君的祭祀,如果此时有伯父、叔父、兄弟、姑、姊妹等人去世的情况发生,那么只要是在被召去斋戒以后,就得参加祭祀。等祭祀结束,走出公门,再脱掉祭服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前面所说的“次于异宫”,是针对本来同宫而说的。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国君的祭祀中作尸,已经接受邀请并斋戒了,这时突然有家门内齐衰之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要从自家出来,住在国君的公馆里等待祭祀,这才合理。”孔子又说:“尸出门时,或戴弃,或戴冕,这要看他这个尸所代表的祖先是何身份而定。卿大夫在路上遇到尸,都要下车致敬,而为尸者也须凭轼答礼。尸出行,一定要有在前开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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