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大张红纸,写下贵客大名。
一时之间,忙得团团转,他头上的汗珠一颗颗的往下滴,刚擦完又冒出来,弄得衣襟都湿了,不过他的心里极为兴奋,根本顾不了,迳自在忙着指挥十多名店伙计做事。
田中春子根本不知道仅是一时的好玩,把个胖掌柜忙成那个样子。
她走到巷口,只见那些捆绑得像粽子样的几个太监,此刻都已被抬下了酒楼,摆放在门口,而那些身穿挑夫衣裳的衙役则都挤在巷口的街边,看着那一个个妓女上轿,有些人还嘴里发出怪声,也不知是要引起妓女的注意,还是在讪笑薛义。
田中春子皱了下眉,一时之间,还没找到薛义,却见到从街道两边奔来了数十名手持工枪的巡了,将这群衙役和小轿团团围住。
那些巡街的丁勇,都是一日之间,被官府征来的徭役,派出来维持市面的安全,以弥补官差的不足之需。
口口口
大明皇朝的役法,是初创于洪武元年。
当时,由于官府的需要,于是向地方官府征调瑶役,最初是主要用于盖宫殿、修城垣、浚河道等巨大工程。
而供应徭役的官府,则是京都附近的府或州,是由户部负责统计整个工程所需人数,之后再由工部核定所需的总数,才视兴作之需而分派拨付。
这种抽得存役的制度,是最初由中书胥验田出夫,凡有田一顷则出丁夫一人,不及一顷者,并合他田计算,称之为“均工夫。”
“明太祖实录”中曾记载:“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三府,计田三十五万七千三百六十九顷,出夫如田之数,遇有兴作,于农隙用之。”
洪武三年时又有这么一项规定: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资其用,非佃人而计备出夫者,亩资米二升五合。
除了修城垣、盖宫殿、浚河道等巨大工程的需求之外,明代中央和地方尚有劳务和驿传等其他需要,于是又鳊列了皂隶、狱卒、弓兵、馆夫、车夫、马夫、轿夫、水夫、南夫、门子等项目极为繁多的杂役。
这些杂役除了少数是雇佣募集的,或者一些是以囚徒充役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征调来的民丁,其所用的方法称为“验粮命差”和所谓的“验丁出夫”的“均工夫”制度相差无几。
在洪武十四年时,黄册制度正式建立,于是徭役的摊派方法也完整的形成了,这时,徭役共分为“正役”和“杂役”两类。
“正役”称为里甲正役,由按年排定的里甲轮流充当,抽调人丁为官府效力,其所负责的事则以催办钱粮、处理公事,或办理上供物料及官府进贡朝廷的物资等等业务为主。
至于其他各种到官府应役的人丁,统称为杂役。
这些杂役有些分配在巡捕房,有些分配在狱中当禁子,有些则充当车夫、厨夫、轿夫等。
由于杂役不是正式编制失员,故此都没有俸禄,甚至有些人还得自备饭费,譬如说临时征调去修桥铺路的杂役,则必需自备饭盒,否则官方是不供应吃饭的。
一般来说,从十五岁至六十岁的平民百姓,每年必须被征调服杂役一个月,有时视需要,官府尚可延长至六十天,其间不但无偿,也不供应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