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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3)

然而崇祯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启更厉害得多,对满清始终持“不承认政策”,不承认它有独立自主的资格,决不与它打任何⑦。

为了与满清作战,万历末年已加重了对民间的搜括,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万历初年全国岁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明末民变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负担不起这沉重的军费开支⑧。

周延儒揣到了崇祯心意,又乘机中伤,说:“臣不敢阻止皇上发内帑。现在安危在呼之间,急则治标,只好发给他。然而决非长策,还请皇上与廷臣定一经久的方策。”崇祯大为赞成:“此说良是。若是动不动就来请发内帑,各边防军都学样,这内帑岂有不涸的?”崇祯越说越怒,又是忧形于,所有大臣个个吓得战战兢兢,谁也不敢说话②。袁崇焕请发内帑,其实正是他不惜自己、不怕开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本来,他只须申请发饷,至于钱从何来,本不是他的责任。国库无钱,自有别的大臣会提请发内帑,崇祯憎恨的对象就会是那个请发内帑之人。以袁崇焕的才智,决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关键,但他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了。说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饷银就始终发不下来,那么就由我开好了。

袁崇焕回任之后,宁远、锦州、蓟州都因欠饷而发生兵变,当时自然不能与清兵开仗,于是与皇太极又开始了和谈,用以拖延时间。皇太极对和谈向来极有兴趣,立即作有利的反应。袁崇焕提的先决条件,是要他先除去帝号,恢复称“汗”皇太极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赐一颗印给他,表示正式承认他“汗”的地位。这是自居为明朝藩,原是对明朝极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计形势,不研究双方力量的对比,持非消灭满清不可,当即拒绝了这个要求③。皇太极一直到死,始终千方百计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写信给明朝边界上的官员,又托朝鲜居间斡旋,要蒙古王公上书明朝提劝告。每一个战役的基本目标,都是“以战求和”④。他清楚的认识到,满清决计不是明朝的敌手,明朝的政治只要稍上轨,满清就非亡国灭不可。满族的经济力量很是薄弱,不会纺织,主要的收是靠抢劫⑤。皇太极写给崇祯的信,可说谦卑到了极⑥。

当袁崇焕罢官家居之时,皇太极见劲敌既去,立刻肆无忌惮,不再称汗而改称皇帝。

必须假定缔结和约只是暂时休战,双方随时可以破坏和平而重启战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对我方比较有利?还是休战一段时期再打比较有利?

表现了崇祯完全不顾旁人死活的自私格。兵士有四个月领不到粮饷,吵了起来。崇祯不怪自己不发饷,却怪带兵的将帅对待士兵的态度不如家人父。他似乎认为,主帅若能待士兵如家人父,没有粮饷,士兵饿死也是不会吵的。俗语都说:“皇帝不差饿兵。”崇祯却认为饿兵可以自己捉老鼠吃。

敌人提和平建议,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应当据这样的原则来加以考虑:敌人的和议不过是一谋手段,目的在整个灭亡我们?还是敌人因经济、政治、军事、或社会的原因而确有和平诚意?

缔结和约或行和平谈判,会削弱本国的士气民心、造成社会混、损害作战努力、破坏联盟关系、影响政府声誉?还是并无重大不良后果?

和约条款是片面对敌人有利?还是双方平等,或利害参半,甚至对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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