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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记忆(2/3)

于是三人分别以不同理由都开始了前往沙漠之都——莫里西西尼的旅程。而拉娜的父亲麦克得到了碧米尔的许诺协助后,立即派了一小队队前往沙漠之都捉拿盗贼团。与此同时,星夜正带着歌奇娜拉拼命地寻找古代遗迹。

一向被父亲信任的拉娜在没有特殊士卫的看下,很轻易就逃离了皇。已经修整过发的她,打算到糜莉亚克王国的边境城市特城找到她的唯一一位好友。一方面是为了借钱,另一方面是希望游说好友跟自己一起去‘旅行’。

说起来,用这些钱不知可以买多少个隶回家了。

以诺雅现在的位置来看,最快到达艾姆尔帝国的途径是以陆路穿过碧米尔或者莫里西西尼。不过虽然满世界都是灵,但一想到灵之森就联想起奥云。所以杀了自己好朋友的诺雅决定穿过沙漠之都去艾姆尔帝国。

另一方面,从诺雅由欧特城的图书馆找到的资料来看,罗姆大陆在淑女历2642年时曾经受到亡灵族的大举侵,战争持续了3年。整个罗姆大陆几乎被亡灵族占领,防御方最后的据地是同时于莫里西西尼以北,碧米尔以东的艾姆尔帝国。艾姆尔帝国于整个大陆的中心,被7个国家包围着。由于法雅之门的传送都分布在每个大陆的四周,所以每次罗姆大陆受到异世界侵时,都是以艾姆尔帝国为最后据地的。也就是说,最重要的宝应该都是由它负责保的。

齿地说:“世界上最下的人!。”

这个世界所有对我好的人,他们的善意都是十分肤浅的,都只是因为我的外表是个天真的治疗师而已。

于是索菲决定离开王国踏上勇者的征途,一方面为了报仇,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梦想。但从这一天开始索菲不再是那个天真的女孩拉娜了。虽然她依然拥有一颗正义的心,但心里的创伤是永远无法磨灭的。

我可是一个不喜随便钱的好孩呢!

如果我真正的份一旦。无论是原本对我有多好的人,都会立即萌生起把我杀掉的念——这就是人类的公德。这并不能怪任何人,亡灵族是所有活着的生的敌人,因为亡灵的存在就在于死亡的同化。(所有固有的东西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都不愿意改变自的形态,更不愿意改变自质。)

夜里,离开了犯案现场,不!应该说离开了糜莉亚克王国的首都。我决定先经过边境城市特城,好准备工作后再大沙漠。而现在的我,正走在通往特城的树林间。

“我——拉娜?糜莉亚!不!我——索菲!以剑士之名在此纺!无论路途有多么艰险!无论敌人有多么可怕!我都要把那只妖女收复!”

共有100万枚金币!足以看十次星夜的秀了。不过我是一分钱都不会浪费在他上的,他想也别想,这些可是我个人的‘劳动成果’呢!当然,请他吃饭就另当别论了。

一般来说,没发生特别事的时候,菲利斯最喜的事就是整理自己的内资料和搜集新的外资料。尤其是被封了两万年,她现在的好奇心就更加旺盛了。曾经被称为全能全知之神的她,现在只能靠吃老本了。所以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的她并不喜被我打搅,一确定完财上没有特殊记号或跟踪法之类的东东后就不理睬我了。

呜呜…超级无敌可怜的我啊!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本没有一个可以让我称它为‘家’的地方。

一向没有自残倾向的她,脑中忽然闪一个嗜血的念,她用力地撕咬着自己的手臂,直到鲜血缓缓地,她才能恢复平静。

那…我的温室不是没有办法建

她慢慢站起,双手凭空一个握剑的姿势,把本不存在的剑放在自己的前。

相同时间,被1000枚金币通缉的莎莉决定离开自己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的家园。因为灵之森与糜莉亚克王国的外关系一向良好,所以她决定逃到基本于无政府状态的沙漠之都避难,沙漠之都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大沙漠加一个大城市了。只要逃到它附近的小落就基本上可以不理世事了,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以另一个份的名义加一些‘正规’的盗贼团。

糜莉亚克王国于罗姆大陆的西南面,沿海线足足占了半个边境。邻接的国家只有两个,一个是北面的灵之森——碧米尔,一个是东面的沙漠之都——莫里西西尼。而碧米尔与莫里西西尼之间又有一大段的边境邻接着。也就是说,不走路的话,由糜莉亚克王国发只能到达碧米尔和莫里西西尼而已。

娜无法记得起诺雅的容貌,但是她已经记起治疗师了。剩下的,她相信只要找到那位被陷害的半灵就会真相大白了。但是到底应该去哪里找呢?[如果半灵还没有被妖女杀掉的话,一定不会跑回灵之森的。那去沙漠之都找好了,首先是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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