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付自
哥们儿看之后,不由得吓了一
冷汗!
因甲方考虑到其女儿的“人安全问题”,故此,愿意
妥协与让步。
“呃···‘试用期’是‘两千多’——之后,可能应该在‘三四千’左右吧?”我糊糊的回答
。
因乙方和甲方的女儿(莉莉),擅自“私定终”——而造成如今无法挽回的局面。由此,乙方给甲方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心理打击”!
甲方:阎晓艳
“家妇男条款”如下:
一、从签字即日起,乙方必须放弃现在“从事的工作”——百分百好一个“家
妇男”的角
。
十、本合同自签字画押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了看莉莉,发现她抿了抿嘴,话到边——又咽了回去。
八、每个周末,乙方必须带甲方的女儿回甲方家一次。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绝不能让甲方的女儿怀!否则,后果自负!乙方在此期间,称呼甲方为“伯母”,称呼甲方的
偶为“伯父”,不能直呼“爸妈”!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因自己的照顾不周,而让甲方的女儿生病!一经发现,视为违约!(重不能减轻一斤、
冒不得超过两次)
甲方可以暂时承认,乙方与其女儿的“法定婚姻”关系。但先决条件是:乙方必须遵守、执行,由甲方制定的“家妇男条款”!如果乙方单方面违约,或是“所定条款”未能执行与达到要求——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放弃,与甲方女儿的这段“法定婚姻”!
《家妇男》合同
我内心惴惴不安,伸手从桌面上拿起其中一份纸张。这时才发现,这并不是一份普通意义上的“合同”,其上面写着这样的内容:
二、乙方因此所承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承担。年薪六万,年终发放。
三、乙方必须无微不至,照顾好甲方女儿的饮、起居。不得让她
任何家务,
任何违背她意愿的事情。
“你明天去这家公司,一月到底能拿多少钱?”丈母娘单刀直对我问
。
五、乙方以后的“日常生活开销”,全由甲方的女儿供给。在合同有效期内,决不允许乙方去
兼职——防止无法“全心全力”,去照顾甲方的女儿。
······
“嗯···和我估计的一样!‘上面的数’——应该足够了!你快看看‘合同’吧!?”我的丈母娘,就像一位“女皇”一般——对我发号施令。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其“婚房”甲方将不予提供。但乙方绝不能同甲方的女儿,去租住房屋。从签字即日起,一月之内必须买上“婚房”两个月之内必须“完婚”,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对其女儿的“未来伴侣”,早已有一个“设定的标准”,但因为乙方的意外“搅局”——一切“皆成泡影”!乙方目前所拥有的“外在条件”与“内在修养”,都与最初设定的标准“完全不符”!而导致,甲方不愿把其女儿嫁给乙方,以后也不敢把其“企业”给乙方去
理。
六、如果甲方的女儿,自愿放弃这段“法定婚姻”——乙方绝不能去“阻挠”或是“纠缠”!到时,甲方愿意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