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此文送给我最心动的人
我喜欢蓝色,忧郁的我,从十三岁后再也没有快乐过。可以说因为被强*奸不再快乐,因为被强*奸踏足黑社会,让复仇之心把自己变得更不快乐。没有快乐了,就整天无聊了,伤人无聊,杀人也无聊,数着一桌子的肮脏钱,还是无聊。说实话,我内心里一直认为我还是那个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少女,而不是动不动就要见血的大姐头。我真的不喜欢我现在的职业,这不是我的乐趣。
踏入社会的我变了,变成了一个以前我最瞧不起的那种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人,自然,黑社会都是这样的。不管是谁都不例外!别人不快乐,黑社会才快乐,黑社会赚的就是那些不快乐的钱。我是个痴人,在同一件事选择看待的两个观点以此走两个不同的路时,我选了一个现在看起来情况很坏的心态。被强*奸了?报仇还是不报仇?一个最大的理由,被别人强迫性夺走了少女最珍贵的东西;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强*奸了又如何,只要我不迷失自己,不看轻自己,我仍然会是最纯真的少女。唉,走上一条不归路,得偿了所愿,却失去了美丽和心情。
我爱自己幻想中那个虚构的世界,里面,我是美丽的公主,在期待白马王子给我一份理想性的爱情。在现实中,我同样希望如此。我很相信缘分,但黑社会的环境又把我训练成一个了麻木不仁的人,这也是我实质的变化。从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倾向一个情绪不定的女人。我失去的太多了。正当我感到自己对前途力不从心的时候,小丁出现了,他的出现,让我不仅是多了一个好朋友那么简单。
“啊?近段时间如火箭般窜升的山猫之王竟然真的是一个十六岁少年!”
这就是我第一眼见到小丁的第一个念头。那一刹那的相遇,注定了现在的心碎。已经抗拒男人多年的我,就被他如小孩子般的外表迷惑,一步步蜕下了防卫的外表,直至心理障碍完全崩溃…
明知他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利用酒精和他发生了关系。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太痴了。第一次尝到“爱人”那个感觉的我,也不管小丁他爱不爱,一头就扎了进去。那段时间成了我的非常时期,随时都有哭的**。我爱上了一个爱上别人的人,想一想都好笑。疯狂到想二女共侍一夫的努力放在如今更如小孩般玩家家酒般苍白无力。是赵信仁々芳华、小梅的事惊醒了我…
与有感觉的人相遇都是最美的,思念都是从那个时候悄悄开始的,也在那个时候,我才发觉我还是个女人,哪怕鲜血染红了外衣,我还是一个女人。因为我的泪腺发达了起来,在没有他的日子,我经常都是以泪洗面。不是说,只有女人才是水做成的吗?
现在心态平和了,厌倦了他的三心二意,唾弃了他的根本不爱我。我已经想好了,当写完今天的日记后不再想他,一切恢复到平静,我要使自己快乐起来。回忆孤儿院时的我,是全班最爱笑的人,最开心的人,而现在我必须回到过去的快乐里,我在挣扎着忘掉他,那个给我伤痕的人。我感到了受伤的恐惧,以前我只会让别人受伤。一刀下去痛痛快快,不象他,却在我心上留下了一条条数不尽的伤痕。相信自己,心情会开始好转。
不爱我,放了我吧,我不再是你手中的玩具娃娃,也不是争霸江湖的工具。我也要一份真挚的感情,不要再伤害我了,我也不要再让你伤害了,我承受不了。现在的我只有在夜里才能数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