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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尾声天天天蓝(2/2)

林筝一车行就看到麦微斜斜靠在车行落地玻璃窗前的沙发区里烟,麦微以前从不在公共场合烟,自从和某人分手,烟量陡增,有一阵起大麻,时间倒是不长,不等人劝,自己戒掉了。还开始莫名其妙的喝酒,买了一箱叫真的酒放在家里,随时打开就喝,写作的时候越发要喝。偶尔陪林筝去应酬的时候却又滴酒不沾。

雪峰哭笑不得。林筝越来越习惯这和冯雪峰之间的若即若离的亲密关系,既像亲人,又像情人,既像伙伴,又像手足。但是两人谁也不想把这关系变为婚姻,当然,冯雪峰于礼貌还是向林筝建议过结婚的事情,林筝当时的回答是:亲的,不必客气。冯雪峰大笑之余便不再提起。冯雪峰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对婚姻的内容了如指掌,有条件自然不想再彀中。而林筝则是对婚姻这一形式本有意见。尽冯雪峰集团公司的总不在北京,两人只能飞来飞去,但丝毫不影响两人的情,反而更加贴心。

林筝把蓝甲克虫开车库,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开它了,想想还真有舍不得。刚刚上路,麦微的电话就打了来。这么长时间了,麦微一直是这样,约好的时间她一定会先到十分钟,定下来的事情从不会因为她的原因改变计划,林筝最初不觉得什么,但和所谓的文化界,商界的人打多了以后,见惯了那些拿自我中心当个,说过了就等于办到了的人之后,才知诚信是多么可宝贵的品质。不过,麦微这样个朋友生意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在情上就太不讨巧了。情需要扑朔迷离,反反复复,悬念迭起,才能让对方牵挂肚,罢不能。像麦微那样的十年如一日地,一个节奏弹下去,连巧都没有,别说某人,元谋人也降服不住。这人,怎么教也教不会,最后还是让人家跑掉了吧,从前年初夏分手到现在,都有两年半了,还缓不过劲儿来。不过,女人呢,最要的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之不附,将焉存,面包有了,男朋友也会有的。好在麦微的面包已经有了,前两个月的那本以陈丹妮的故事为原型的小说在同名电视剧的播之下卖的火爆异常,不但市场反映好,而且评论界也在跟,陈丹妮对小说和电视剧都很满意,看了林筝特地邮给她的影碟和书后,亲自打国际长途回来表示,如果有好的项目,还可以继续合作。当然,这回陈丹妮的不计成本的投资对于电视剧制作效果起了决定的因素,但是,由麦微小说改编的剧本是这一切的基础,麦微的本不但令那位倨傲的大腕导演拍案称奇,更打动了那位他们认为唯一有资格饰演陈丹妮的那位早已嫁豪门的女演员。现在麦微已经是圈内颇抢手的剧作家,林筝几次三番找麦微谈,想把她用市场最价签到公司的名下,她想利用这件事情像炒自己那样把麦微也炒红,无论对麦微还是对公司都是两全其的事情,麦微就是不肯,但是林筝知,只要是她开,麦微的本是一定会先给她公司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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