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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冷雨夜一(2/3)

可是,他的母亲的妹妹,还是死于土匪之手。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业都有。且不是舞男还是砍柴的,卖猪的或是大学教授。政客抑或是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变成他的好友知,守望相助。

当他得悉了这个噩耗,连忙赶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惨遭杀戮,他上抄了一柄小矮独山。要去会合他的老爸。

他成年后秉承了其父的遗志,加了警队,持不贪污,并且持要扫警察队里的“害群之。”

据说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遭到一场“灭门”式的追杀。

不过,当他赶到的时候,父亲已惨死在匪徒的围攻下。围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个,剩下七个。

将领。建国后,改名为国安局第十三侦查,后叫行动。主要的职能是应对一些地方政府无法解决的难题及重大的恶案件。比如说现在的古都市,就于这样的一情况下。你们江湖势力的纷争,已经波及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引起了普通百姓的恐慌,而地方政府则对你们这些怀绝技的人群束手无策,这时候就是我们手的时候了!”军很有耐心的向李墨生解释

他在警队里屡建殊功,所以迁升甚速,也很得上司信任。

“刘伯承将军人称战神,好像他也不是每场仗都端着刺刀冲锋吧?”军面上的表情不变,不不慢的说

上有一个伤,还永不复合。

“呵呵,我看以你的手好像不能到这些吧?”李墨生看着他,带讽刺的笑容。

十五岁的军,又瘦又矮,居然在这山森林里和这七名惯于游击的匪徒展开了一场殊死战,他以灵活动用的游击战术来对付这七名游击好手,竟以其人之还治其之法,费了三个昼夜,最后竟把其中六人杀掉,只剩一人仓皇逃遁。

他回到小镇,开始发烧,同时患上疟疾与中疾,上吐下泻,乍寒乍了二十多天,在一个早上。他又忽然好了,下床才知他足足长了三四公分。

那七名敌人,十分凶悍,在中十分有名。死了的六人中,有一个是站着死的,给割下来后人还立着,且摆战斗的姿势。

他以斧刃割下了杀父仇人的颅,步林来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着。他衣服破烂,奉松,全都是伤,苍蝇积虎峰绕着他飞,长脚蚊还不时叮他的伤。歪歪斜斜的呢帽上,还斜扬了一朵在涧边摘下的红。那是他父亲的帽,也是他爸爸的标志。

他有一个外号:他叫…“大红。”

他父亲怕连累家人,故而逃森林里。

他只有一柄小矮,他的敌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枪械的。

军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知其父逃亡的路线。

这一战足以使他名动江湖。

那一年,他十五岁,寄宿于首都的学校里。

他父亲也是一名警员,名叫天,因为不肯同合污,不愿意贪赃枉法,反而给开除警队,并了手枪。可是因为他父亲曾在围剿当地的土匪时立过殊功,故在他五十五岁那一年给撤职之后,被他绳之于法的土匪余孽就在他退隐的山边小镇里对他展开追杀。

“大红”学名为“木槿。”这是很长,很鲜艳丰腴,繁力很,生长力很旺盛的一,在哪里(不泥地沙地石地屎坑地)都能茁壮开长得长长的,粉鲜明,仿佛生怕蜂蝶不来光顾。除了鲜血一样的红

因为他十分够朋友。

他的朋友还不止在当地,而在全国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这外号来自他那场成名的战斗,同时也因为他喜在帽边上或衣服上上或别上一大红而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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