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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2/2)

"鬼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菲利普笑了。

的声音中辨认了一个自己所熟悉的智者。他仿佛是中非腹地的探险家,突然闯了一片开阔的地,只见地上奇树参天,其间错落着一片片如茵的草地,他竟以为自己是置在英国的公园之中。菲利普喜斯·霍布斯富有生命力且通俗易懂的见解,对斯宾诺莎则充满了敬畏之意。在此以前,他还从未接过如此洁、如此矜持严峻的哲人,这使他联想起他所烈推崇的罗丹雕塑《青铜时代》。还有休谟,这位迷人的哲学家的怀疑主义也轻轻拨动了菲利普的心弦。菲利普十分喜他笔下的清澈见底的文,这似乎能把复杂的思想演绎成有音乐和节奏的简洁语言,所以他在阅读休漠的著作时,就像在欣赏小说那样,嘴角上挂着一丝愉快的微笑。然而,在所有这些书里,菲利普就是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他似乎曾在哪一本书里看到过这说法:一个人究竟是柏拉图主义者还是亚里士多德的信徒,是禁主义者还是享乐主义者,都是天生就注定了的。乔奇·亨利·刘易斯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世人哲学无非是一场空谈之外)正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总是同他的为人血相联的;只要了解哲学家其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猜测到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来,似乎并不因为你是方式思维,所以才接某方式行事;实际上,你之所以方式思维,倒是因为你是方式造就而成的。真理与此毫不相。压儿就没有"真理"这东西。每个人都有其一哲学。过去的伟人先哲所煞费苦心炮制的整观念,仅仅对著作者自己有效。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好:你既能到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又能作为旁观者客观地加以观察,从而发现那些被当地人视为须臾不可缺少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从的必要。你不会不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在你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信仰,在外国人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过一年,后又在黎呆了很长一段时期,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学说作好思想准备,所以现在当这学说摆在他面前时,他一拍即合,到有说不的快。他看到世间的事本无善恶之分,无非是为了适应某目的而存在的。他读了《起源》,许多使他到困惑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了。他现在倒像个这样的自然考察者:据推论,他料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然后,溯大河而上,果然不所料,发现此有一条支,那儿有人稠密的沃野,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每当有了某重大发现,世人日后总会到奇怪:为何当初没有立即为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实的人竟然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影响?《起源》一书最早的读者,虽然在理上接受了该书的观,但是他们行动的基础——情,却未被动。从这本著问世到菲利普生,中间隔了整整一代人;书中许多曾使上代人不胜骇然的内容,渐渐为这一代的多数人所接受,所以菲利普现在尽可怀着轻松的心情来阅读这著。菲利普被蔚为壮观的生存竞争打动了,这生存竞争所提德准则,似乎同他原有的思想倾向完全吻合。他暗暗对自己说,是啊,权即公理嘛。在这斗争中,社会自成一方——社会是个有机,有其自的生长及自我保存的规律——而个人则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皆被誉为善举;凡是于社会有害的行为,则被唤作恶行。所谓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所谓"罪孽",实在是自由人应加以摆脱的一偏见…

菲利普觉得,如果就个人来说并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那么良心也就随之失去了约束的力量。他发一声胜利的呼,一把抓住这个吃里爬外的恶,把他从自己的膛里狠狠摔了去。然而,他并没有比以往更接近人生的真谛。为什么要有这个大千世界存在?人类的产生又是为何来着?这些问题仍像以前那样无从解释。当然罗,原因肯定是有的。他想到克朗肖所打的那个"波斯地毯"比方。克朗肖打那个比方算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记得他还故玄虚地加了一句:答案得由你自己找来,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这么说来,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得搞清楚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清楚了,你的一哲学系也就到渠成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同他借以存的世界关系如何;一个人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关系如何;一个人同他自己的关系如何。菲利普心制定了一份学习计划。

就这样,在九月份的最后一天,急于实施新的世哲学的菲利普,带着一千六百镑的财产,拖着那条瘸,第二次前往敦。这是他人生路上的第三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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