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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3)

我不禁摇微笑,笑它没有见识。我对战争这一行并不陌生,就把什么加农炮、重炮、膛枪、卡宾枪、手枪、弹、火药、剑、刺刀、战役、围攻、撤退、攻、挖地、反地、轰炸、海战等等描述给它听。我还叙述到载有千名士兵的许多战舰被击沉,两军各有两万人丧生;还有那临死时的,飞在半空中的肢,硝烟,嘈杂,混蹄下人被践踏至死;逃跑,追击,胜利;尸横遍野,等着狗、狼其他猛兽来吞;掠夺,抢劫,,烧杀。还有,为了说明我亲的同胞的勇敢,我还告诉他我亲曾经亲看到在某次围城战役中他们一次就炸死一百个敌人,还看过他们在一艘船上也炸死了一百个敌人;看到被炸成粉碎的尸从云端里往下掉,在一旁观看的人大为快意。

我说,律师这一行的那些人,数量多得几乎同虫相等;他们程度、等级、名目均不相同。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多,所以这一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就太少,本不足以维持大批大批的后继者面而阔绰的生活。结果呢,他们发现有必要靠刁诈才能获取正当和诚实的手段所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那里就有那么一帮人,从年轻时起就接受培养,学习怎样通过搬文字将白说成黑、黑说成白这么一本领;他们怎么说全看你给他们多少钱而定。这帮人狂妄自大,厚颜无耻,却还赢得群众的信任,群众还都依附他们,这样他们也就以某方式使群众变成了他们的隶,律师这一行的最大一分收也就到了他

它又说,关于战争这个题目,它在这次以及前几次谈话中已经听得太多了,现在倒还有一它还不太明白。我曾告诉过它,我们的手中有些人是因为被法律得倾家产才离开祖国的,而我也曾向它解释过法律一词的意思,所以它就搞不懂本来旨在保护每个人的法律,怎么竟会将人家毁掉?因此它就希望知得更详细一,我所谓的法律到底是什么意思?一经他们的手,任何人的财产不是得到保护,却反而丢失,那到底是些什么人?它又说它看不名叫“法律”的这个东西有什么必要,因为一切理想和目标都可以听从自然与理的支而得以实现;既然我们自命称理,那么自然与理就足以指示我们该什么,不该什么。

我的主人说“有关战争这个问题你告诉我的一切,倒真是极妙地揭示了你们自以为有的那个理所产生的后果;不过所幸是,你们的羞耻心倒还大于你们的危险,这一本质就使你们本不可能更多地为非作恶。你们的嘴平平地长在脸上,除非彼此同意,相互之间很难咬得起来。再说你们的前后爪,又短又,我们的一只‘野胡’就可以将你们的一打赶跑。这样,我再重新计算一下在战争中伤亡的人数,我只能认为你所说的事实属乌有。”

我正准备更加翔实地往下讲,我的主人却突然命令我打住。它说,任何了解“野胡”本的“慧骃”都不难相信,如此万恶的畜生,要是其力和狡诈赶得上其凶残的情,那么,我说到的每一件事它都是可能来的。但是,因为我的谈话更增加它对整个“野胡”一族的厌恶,它倒觉得自己心神不宁起来,这情况是它以前从来都不曾碰到过的。它想自己的耳朵听惯了这可恶的词儿,会不会逐步逐步也就接受了它们,而不再像原先那样对“野胡”生厌了。它说虽然它憎恨这个国家的“野胡”痛责其可恶的本,然而其憎厌也不过像对一只残暴的“格拿耶”(一猛禽)或一块割伤了它蹄的尖石一样罢了。可是,既然一只自以为有理的动如此罪大恶极的事来,它就怕理堕落到后来比残暴本还要来得糟糕。因此它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而只是某适合于助长我们天生罪恶的品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丑陋的影像映照来不仅比原大,还更加丑陋。

在欧洲还有一穷得像叫化一样的君王,自己无力发动战争,却把自己的军队租给富有的国家,租一个士兵每天收取多少租金,这项收的四分之三归君王自己,而他们主要也就靠这分收来维持他们的开支;德国和北欧许多国家的君王就属于这一类。

我告诉主人,法律这门科学我研究的很少,仅有一法律知识还是因为有几次自己的权利受了侵害而去聘请律师得来的,结果请了他们也还是没有用。再有就是同我同样的方法的人谈也得到了些许多的法律的知识;那些人丢了财产后,到失望而屈辱,就离开了自己的祖国。尽如此,我还是要尽我的能力将我知的全都告诉它。

,骄横与饥饿则永不能相容。由于这原因,士兵这一职业在所有职业最受人尊敬,因为士兵也就是一只受人雇佣的“野胡”尽它的同类从来都没有冒犯过它,它却可以将它们无情屠杀,并且杀的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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