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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3/5)

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龙。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场上旋转着,周围一片五彩缤纷。我有钱就花,及时行乐,什么衣服好看买什么衣服,过时了就送人。我要弥补我青春年华的损失。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疯狂的。我争风吃醋、嫉妒失眠,绞尽脑汁,大吵大闹。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一闭眼,总觉得一个霓虹灯的繁闹夜市在眼前晃动。我爱了不止一个人,也被不止一个人爱,可最后,我爱上了他。(她一口气说到这儿,猛然间,目光变得呆滞失神。)

(“胡正强?”半晌,林虹问。)

是。(她叹了口长气,说话的节奏开始变慢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我也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爱的痛苦。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我能在电话机前苦苦地守候一天。那一阵,我在编辑部有间单人宿舍。他来看我一次,我事先要忙上一整天,花半个月工资买酒买菜,用煤油炉给他做一餐像样的饭菜。为他,我什么牺牲都做了。可他还是抛弃了我,为了他正人君子的虚伪形象。可他越这样,我越离不开他,我到处等他,想尽办法见他一面。他却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他看不起我,冷落我,厌恶我。我简直像疯了一样——

…寒风刺骨的夜晚,树上的积雪纷纷扬扬落下来,路上行人寥落。范丹妮紧裹着呢子大衣,头缩在围巾里,踏着结了一层薄冰的积雪,瑟瑟缩缩地在一幢楼前来回走着。她望着二楼的一个灯窗,那是胡正强的家。她写了信约他,可他不出来。看见灯窗上晃动的身影,她甚至像能听到他那放怀的、富有感染力的笑声。

夜深了。一排排灯窗熄灭了。胡正强家的灯窗也黑了。

范丹妮还在刺骨的寒风中来回走着,显得孤零零的…

——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他。…好了,不说了,再说我又要发疯了。咱们睡吧。第四章,我告诉你题目:“未来应该是蓝色的?”问号。我希望是蓝色的,可谁又能知道会是什么颜色?也许是黑色的,是死亡。不说了,睡觉。

林虹脱下自己的白色连衣裙,左右看了看拥挤不堪的房间,把裙子搭在椅背上。她的衣服不多,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裙子,要爱惜。坐了一天火车,该洗了,可住在这里,如此杂乱,明天能不能洗衣服还是个问题。她无意中看了看范丹妮,目光不由得愣住了。

范丹妮脱掉了那件漂亮的被撕裂的连衣裙,揉成一团,往地下一扔,然后站起来,开始摘乳罩,可那竟然不是乳罩,是…林虹这才知道,范丹妮那隆起的胸部是戴了假胸。假胸被扔在椅子上,还有弹性地颠了颠。那个苗条而丰满的范丹妮不见了,面前是一个胸部干瘪、瘦骨伶仃的女子。能看见她胸部的肋条骨。

她心中不禁涌上对范丹妮的怜悯。她每天把自己装扮起来不知要花多少心思?而一旦卸了妆,竟像变成另一个人,这实在有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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