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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运动(2/2)

变态在“文化大革命”又现过一次。

我越过第一阵烈的风暴,问题算是定了。我逍遥了一阵,日过得满惬意。如果我这样逍遥下去的话,太大的风险不会再有了。我现在无异是过了昭关的伍胥。我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是常态;但是有时候我胆又特别大。在我一生中,这样的情况也现过几次,这是变态。及今思之,我这个人如果有什么价值的话,价值就表现在变态上。

同时,我还有自信:我上没有辫上没有尾。我没有参加过国民党或任何反动组织,没有反人民的事情。我怀着冒险、侥幸又还有自信的心情,来反对那一位“老佛爷”我完完全全是“自己来”的。

没想到,也可以说是已经想到,这一了“棚”我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我起来在太岁上动土“老佛爷”恨我骨,必置之死地而后快。我被抄家,被批斗,被打得破血,鼻青脸。我并不是那豁达大度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我一时被斗得转向,下定决心,自己结束自己的命。决心既下,我心情反而显得异常平静,简直平静得有可怕。我把历年积攒的安眠药片和药都装到袋里,最后看了与我共患难的婶母和老伴一,刚准备墙逃走,大门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撞门声:“新北大公社”的红卫兵来押解我到大饭厅去批斗了。这真正是千钧一发呀!这一场批斗行得十分激烈,十分野蛮,我被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然而我一下得到了“顿悟”:一个人忍受挨打折磨的能力,是没有极限的。我能够忍受下去的!我不死了!我要活下去!

端一个燕园七八糟,乌烟瘴气。

随着运动的发展,北大逐渐分了派。“老佛爷”这一派叫“新北大公社”是抓掌大权的“当权派”它的对立面叫“井冈山”是被压迫的。两派在行动上很难说有多少区别,都搞打、砸、抢,都不懂什么叫法律。上面号召:“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就是至无上的法律。

在“老佛爷”仗着后台为所为无法无天的时候,校园里残暴野蛮的事情越来越多。抄家,批斗,打人,骂人,脖上挂大木牌,任意污辱人,放胆造谣言,以至发展到用长矛杀人,不用说人,连兽都没有了。我认为这不符合群众路线,不符合什么人的“革命路线”放着安稳的日不过,我又发了脾气,自己来,其中危险我是知的。我在日记里写过:“为了保卫什么人的革命路线,虽粉碎骨,在所不辞。”这完全是真诚的,半虚伪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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