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以上的思考,我觉得应该修正我对企业家式的能力的成见,对之也持肯定的评价。
到文化人,无论作家、学者还是艺术家,都要有市场意识,善于为自己的产品争取好的效益,应该把这看作一
正面的能力,一
对自己的命运负全责的积极的态度。不过,我的修正不是无条件的,我仍
持两个信念。第一,如果说企业家式的能力是善用自己能力的能力,那么,前一个能力是前提,然后才谈得上善用它,首先必须创造
好的产品,然后才有推销的资本。而且,在两
能力中,我仍认为前一
比后一
价值更
,因为真正的文化价值是靠前者创造的,后者的作用只是传播业已创造
的文化价值和获得世俗的成功罢了。所以,有杰
才能的文化人仍应专注于自己心灵所指示的创造方向,犯不着迎合市场去制造
准较差但销路更好的产品,为此承受相对的贫困或寂寞完全是值得的。事实上,无论何
,最好的作品都不是最畅销的,最畅销的往往是市场嗅觉特别灵的二三
作者制造的产品,我们对此应当心平气和,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情形。第二,企业家式的能力应该是遵循市场规则
行经营的能力,违背商业
德的
商没有资格称
企业家。因此,譬如说,那些通过媒
的大肆炒作来推销平庸之作的文人,那些在现场音乐会上用假唱来蒙骗听众的歌手,都不能视为真正
备了企业家式的能力,其行为只能算
商业欺诈。
照我的理解,提倡企业家式的能力恰恰是要反对这些现象,大家都卖真货,
行公平竞争,建立起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地位和报酬是由权力机构决定的,往往还是由某个直接上司的个人意志决定的。决定的依据在名义上是能力以及被荒谬地等同于能力的资历,事实上掺杂了许多别的因素,包括政治表现、个人恩怨等等。而且,与计划经济的人事制度又把我们
地捆绑在某一个单位里,使我们没有哪怕只是选择同样有权决定我们的命运的稍微开明一些的上司的自由。在那
情形下,我们诚然无须承受对自己的命运负责的压力,因为我们的命运完全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可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所承受的不公正远比现在严重、可恶而且令人绝望。当然,在市场经济
制下,也非事事皆公正。譬如说,我仍然认为,人的能力的
质和发展方向是不同的,必然有一些在某方面很有才能的人却难以学会那
企业家式的能力,让他们因此陷
困境肯定是一
不公正。但是,只要我们
持市场经济,这
情形就不可能完全避免。市场经济只承认在市场上得到实现的价值,这一条不能改变,否则就不是市场经济了。除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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