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泉都摊上了。苟泉只好把头低下去。这是命。是命就得认。
但恋爱毕竟是恋爱,快活总是它的质地。看看电影,在电影院里做点小动作;共享一只冷狗;匆匆忙忙做一回爱,总能生出许多好心情,总能和平庸的日常生活有所区分,甚至有所对抗。接吻是恋爱的主旋律,是接吻支撑了恋爱,维系着恋爱。乐果的吻虽然懒,但是有特色,像啄木鸟,撅着嘴唇东啄西啄,小小的,碎碎的,情趣盎然的。苟泉在吻上头办法不多,但也有强项。要吻就得抱,一抱苟泉的优势就显出来了。苟泉的拥抱结实、尽力,死心眼,有往死里整的意思。乐果喜欢。乐果喜欢被拥时那种痛感的、被动的、窒息的方式,只有近乎伤害、近乎折磨的拥抱才是拥抱。苟泉就有这一手。
然而苟泉怕往乐果的家里去。一到乐果的家里苟泉就想起自己是乡下人了。在大街上苟泉就没有。一上街苟泉会拿自己当大街的主人。大街就是这点好,谁当主人都是可行的,无谓的,这是城市的迷人处,豁达处。苟泉对大街越发迷恋了。大街是一条华丽的谎言,你重复的次数越多,它就越具体、越真实、越可感。偶尔遇上学生,苟泉一手搂住乐果的肩部,一边颔首答应学生的招呼,坚信自己是城里人了,离城市的核心只有一只皮鞋那样长了。
但要命的是乐果的脾气。她说发就发,没有闪电、没有雷鸣。走得好好的,她的脸说拉下来就会拉下来。苟泉跟在后面,找不出原因。买的梅子酸,她生气,"酸死了";不酸她更生气,"哪像梅子?"除了上床和接吻,她都有气的理由,不高兴的理由。这很让苟泉伤神。苟泉和她吵过一次,乐果回的话很毒,把他一直堵到了乡下。乐果说:"别跟着我。"别跟着我,这句话让苟泉的心情坏了好几天。坏完了只能再跟上去。
苟泉低着头,虚心地、幸福地、谨慎地、快乐地、巴结地、警惕地、鞠躬尽瘁地恋爱了。但总体上苟泉是满意的。幸福和快乐的源泉就在他"愿意"。毕竟恋爱了,融入新都市了。
恋爱进行了三个月。恋爱建立了以乐果为主导、苟泉为基础、没有民主、只有集中,既有乐果的统一意志,又有乐果的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生活局面。局面建立了,苟泉结婚了。
结婚了。生活对苟泉微笑了。苟泉以胜利者的姿态承迎这种微笑。苟泉想到了幸福、美满、温馨和甜蜜这些好词汇。这些词不再空洞了,它们洋溢出类似于花生米的世俗芳香。苟泉的每一个日子都是一颗花生米,苟泉是花生米的这一瓣,而乐果是那一瓣。生活不是活着,不是日子。生活是活着的至善,是日子的至美。苟泉心花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