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蒋介石及其政府受到的冲击更大,对国民党的最后溃败,有推波助澜之功,不亚于几个师的威力。
民盟秘书长梁漱溟亲往昆明调查此案后,于八月二十五日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报告调查经过和结果:
可以用吞吞吐吐四字来说明此案。一是李案“未捉获凶手”只拿出闻案来“公审”是李案“吞”而闻案“吐”二是承认是昆明警备司令部两个中下级军官干的,这是“吐”;但是出于凶犯“个人气愤”这样就“吞”去了暗杀的主谋者。三是“公审”只许中央社记者参加,这是“吐”;但拒绝《大公报》记者及其他报社记者参加,这是“吞”四是“公审”好像审判完结,这是“吐”;但问是否再审,他们答不出来是“吞”(梁漱溟《忆往谈旧录》,页二二九)
此案之所以不能在高压之下一口“吞”了,因为特务干得太明目张胆、民愤太大,然而梁漱溟的调查毕竟无以查出整个内情,内情必须要由里面的人来透露。当时戴笠已因飞机失事去世近四个月,蒋介石派唐纵到昆明去处理这件案子。唐赴昆明前,于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五时接到军统人事处处长郑修元(化名郑履冰)长电“报告李、闻案与警备部有关”唐于二十三日飞抵昆明,郑修元以及云南警务处处长李毓桢与昆明警察局长龚少侠向他“报告李、闻案真相与经过情形”唐要他们“对外谨慎言论”唐于二十六日由昆明飞上海,翌日飞九江,前往牯岭去见蒋介石报告此行经过,唐说:
主席愤怒犹未已,大骂霍揆彰是疯子。余曰,闻一多于招待记者会时,侮辱领袖,力斥特务分子,刺激过甚,青年人血气方刚,一时控制不住。主席长吁短叹,曰:汝再赴昆明一行。(《在蒋介石身边八年》,页六三四)
事情闹得太大,失了面子,所以蒋介石大发脾气,大骂霍揆彰。霍揆彰何人?乃警备总司令也,又是陈诚的亲信。唐在牯岭遇见陈诚办公室高参张振国,说是霍受领袖痛骂,无计可出,彼已函昆明稽查处将行动有关人员拘捕,挺胸做烈士?选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蒋又召见唐,唐向蒋陈明:
李闻二案宜分开,以示非有计划之行动,闻案以受刺激而出于义侠之偶然行为,李案以云南人出面承担,为报复李公朴构煽部队之义侠行为。主席曰,不好,李案如不破,则暂作悬案。(前引书,同页)
“以示非有计划之行动”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无异自认是警备总部有计划之行动,为了向社会交代,必须编造故事。李案的故事编造得不好,所以蒋介石要把它暂作“悬案”唐纵于七月三十一日再度飞往昆明,与卢汉、顾祝同、霍揆彰等商量具体步骤。云南省主席卢汉说:“案情不必调查,已成公开秘密。”当时的公开秘密就是特务干的,乃决定“由地方青龙、金马等组织中挺出一人担当本案责任”(见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页六三五)已可证明原非两个中下级军官因一时气愤而杀人,乃是警备总部有计划的行动,所以才必须找替罪羊出来“担当责任”
唐纵得知全部真相,并以特务们的案情报告“简略草率”为之“甚不怿”?选(见同书,页六三七)他的日记所记虽语焉未详,但蛛丝马迹已很清楚,很可旁证沈醉于《军统内幕》一书中所说霍揆彰实系主凶:
霍杀害这些民主人士的目的,原来是想讨好蒋介石,希望改派他当云南省政府主席。因为霍是陈诚系中的重要骨干分子,他从陈诚口中了解到蒋介石对同情中共的民主人士一向恨之入骨,满以为这样一来可以更加得到蒋的宠信,却没有想到竟会得到相反的下场。(下册,页四五七至四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