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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半信史时代(6/7)

川),伊祁放勋的后裔封为唐国(山西翼城),姚重华的后裔封为陈国(河南淮阳)。

从此,部落一词逐渐消失,都变成了封国。但我们必须记住,在前十二世纪周王朝初期,封国跟部落没有区别,一个简陋的土屋土墙的小院子,就是封国君主的皇宫。

封国的地位平等,直属于中央,谁也管不了谁。但封国的面积并不一样大小,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爵位,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封国君主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大概封侯爵的人特别多的缘故。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的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我们用下表说明这种形势: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中国大概至晚从纪元前十二世纪起,就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是一个不能均分的世袭爵位,只能由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可以保持国家和家族的完整。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庶”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

诸子的“嫡”、“庶”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他们仅只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再用下表显示它们的全部关系位置:

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它至少已成功的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这个宗法制度,被此后历代王朝所接受,一直到二十世纪清王朝覆亡,才跟着消灭。它的力量控制中国社会达三千年之久。

十一瓶颈危机

夏王朝和商王朝建立的初期,都曾爆发过致命的政治灾难。

夏王朝第五任君主和商王朝第三任君主时,也就是,当夏王朝开国后六十年左右和商王朝开国后四十年左右时、夏王朝政权接连被后羿和寒浞夺取,商王朝政权也落到伊尹之手。结果虽然传统的当权人的后裔取得胜利,但已经杀人千万,血流成河,而且这些后裔并不一定十拿九稳的可以得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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