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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2/5)

当时“东”的官方名称叫“东方红人民公社”聂大跃胡娅沁等几十个知识青年直接被拉到公社。

秦石峰对魏长青夫妇说:你把咖啡馆兑去,回资金买票吧。魏长青夫妇没敢接话,而是看着聂大跃,仿佛聂大跃真的变成他们的大哥了,这大事须由大哥说了算。

“东”位于京广铁路的东面,离城关镇虽然没有上河和老雁窝那么远,但由于隔着一条京广铁路,并且当时没有横跨铁路的立,两边往来不方便,因此,给城关镇人的觉反而比上河或老鹰窝更加遥远、更加闭、更加偏僻。

魏长青认为既然聂大跃都说“好主意”了,那就肯定是好主意了,决定照办。

其实聂大跃是随说的,并没有认真思考。聂大跃当时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想着胡娅沁要跟他闹离婚的事。

占上风的一方说:情也不是凭空建立的。情也可以折算成平衡要素。条件变了情也会发生变化。

事实上,双方的观都没有错。婚姻既是质的,也是神的。在双方结婚前,神的东西多,质的成分少,结婚之后,成天跟柴米油盐打,浪漫少了,现实多了,自然就是神的东西少了,质的东西多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婚姻是情的坟墓”讲的就是这个理。如果照这个观,那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质基础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与质有关。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现在胡娅沁要与聂大跃离婚,就不属于这情况。

许多年之后,当人们面对日益增多的离婚现象行评述时,一个占了上风的观是:婚姻其实是一桩易,这桩易的基础是公平,什么是公平?双方综合条件相当就是公平。当双方中的一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原来的平衡被打破,离婚就成为不可避免。

聂大跃说:“好,好主意。”

反对的一方说:不对,婚姻是以双方的情为基础的,而易最忌讳情。

公社大礼堂远远地看上去与城关的电影院没有什么两样,于是聂大跃当时还想:农村跟城里差不多嘛。

与大城市知识青年另一个差别是上山下乡地的远近。像北京的上山下乡到革命生地延安,上海的上山下乡到云南或黑龙江边境。大城市知青上山下乡地方远其实也是一待遇,这待遇是岳洲这样小地方的知青享受不到的,他们只能就地下放,下在本县境内。由于比较近,所以就不需要乘火车而只要乘汽车就行,因此,当年聂大跃和胡娅沁他们下乡时就少了火车站台上闹的送场面。但打锣敲鼓是免不了的。当年聂大跃和胡娅沁就是与几十个知识青年一起坐着汽车从城关镇被打锣敲鼓送到“东”的。

公社其实就像一个小集镇,标志的建筑不是公社大院,而是大院旁边那个大礼堂。聂大跃他们首先就是被安排在大礼堂里面的。

聂大跃这样想也是有据的。上初中的时候,学校有一阵特别喜搞忆苦思甜,搞到最后压轴戏是吃忆苦饭。在吃忆苦饭之前,聂大跃想象着一定非常难吃。那时候有一说法,说在万恶的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的是活,吃的是猪狗。既然是“猪狗”能不难吃吗?聂大跃没有

聂大跃与胡娅沁是在农村队的时候认识的。岳洲当时是县,上山下乡也不如大城市正规。大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有固定的知青,这些知青叫“集”一个“集”里面多则几十个知识青年,少的也有七八个十几个。这么多知识青年男男女女在一起,尽有吵嘴打架的,有勾心斗角的,有争风吃醋的,有各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但是他们至少不孤独不寂寞。而聂大跃他们不一样,聂大跃他们是小地方人,小地方人下乡都没有北京上海的知青那么正规。事实上,聂大跃当时下放的那个生产队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聂大跃,另一个是胡娅沁。聂大跃是中毕业,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他们年级的“连长”长的人大,而胡娅沁是初中毕业,本来年龄就小,加上瘦,看上去跟上海人发的死面馒本没有长开的样照聂大跃当时的条件可能看不上胡娅沁,但是胡娅沁是矿上的,有了某优势。这优势与她上的一些劣势相抵消,最终使她达到了与聂大跃相同或相近的度,于是,他们平衡了,并且最终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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