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我远望着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过草原下的山谷,再翻两座没有什么树林的荒山便是停车处了。产业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条,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吗?我不怕,这样安静的白夜没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没有健康的身体连灵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着痛不弄出一点声音,包香肠的粗纸还在塑胶袋里面,我翻了出来,拉出钥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笔,慢慢的写着:
“走了,因为胃痛。
我的车子开下去,不要担心。下星期再见!谢谢一切。”我将字条用一块石头压着,放在巧诺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将明早要吃的甜饼口袋靠着石块,这样他们一定看见了。
如果他们早晨起来看不见我,没发觉字条,焦急得忘了吃甜饼便四野去找人又怎么办?我不禁有些担心了,这一挂心胃更是扭痛起来。
于是我又写了两张字条:“你们别找我,找字条好了,在甜饼旁的石头下。”
我将这另外两张字条很轻很细微的给它们插进了巧诺的领口,还有拉蒙的球鞋缝里。
再看不到便是三个傻瓜了。
于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枪,又摸了几发子弹,几乎弯着身子,弓着膝盖,在淡淡的星空下丢弃了沉睡在梦中的同伴。
“嘘!你。”拉蒙竟然追了上来,脸色很紧张。“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吓了一跳。
“要走怎么不喊人送。”他提高了声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脚。”
“你这是乱来,ECHO,你吓得死人!”
“随便你讲,反正我一个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来接我的枪。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请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强我,在我的面前有时他亦是无可奈何。“一来一回要五小时,就算你送到停车的那个山脚回来也要两小时,这又为了什么?”
“你忘了你是一个女人。”
“你忘了我有枪。”
“送你到停车的地方。”拉蒙终于说。
我叹了口气,很遗憾自己给人添的麻烦,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谊就是自由,这句话你没听过吗?如果我成了你们的重担,那么便不好做朋友了。”
“随你怎么讲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的。”
“分析给你听,岛上没有狼,没有毒蛇,山谷并不难走,车子停得不远,月光很亮,我也认识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会因为你而痛得更厉害,请你不要再纠缠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骄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温和其实是固执而拒人千里的。”
“讲这些有什么用嘛!我不要跟你讲话,要走了!”我哀叫起来。
“好!你一个人走,我在这边等,到了车子边放一枪通知,这总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