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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tou望见北斗星情是什么(2/10)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们。剩下的人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净。东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边和外外聊天。苌苌和D看起来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我听到了我喜的南京的七、八的歌。我们让老板放大声,我听到了那首我最喜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就像在梦中闭上,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笑还甜。”

那应该是一个像北京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一边用来当画室。我穿了一的衣服,发像黄油球一样。唯一像我平时的装扮,就是我和平时一样,穿着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经脏了。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D说这叶特纯,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了几下,又递给我。我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为什么不呢?

我们又聊了一些什么,我一直记得唐的笑容。中途我跑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

在南京打车也很便宜,七块起价。到我的宾馆也就了十块钱左右。我在南京,从来都不让司机找钱。这既没什么损失又显得很大方的觉,让我这鸟人觉得很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到南京的第二天起,我就承认南京很“艺术”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我说“再见”D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我对苌苌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我松开苌苌拉着我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到了车上我才发觉气氛不对。那是什么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经肯定有过这受,只是太长时间,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个人加到(而且像是去的)一伙人中间。我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我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D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喜他们的成都音,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喜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我也喜听他们唱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我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

我和绿T恤聊着天,就叫他D吧。D说原来你是树啊,我说看着你好像很熟呢。我妹妹很喜你。一会演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还没什么觉。我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我饱了。我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是成都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南京是倒数第三站。

情是什么(C)

我骗了我在北京的男朋友。我对他说我一个人在房间

我说是吗?刚才是我了…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特差吧?”D说。我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很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我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我真想不来,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到尴尬。

但我对南京暂时还没什么觉。我来到这里,办小事,然后就走。我会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我会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上网,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我买唱片和DVD,我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现,所以我懒懒散散。

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我觉得这也许是我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南京还卖过一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钱,而不是冰卖一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我们上了车,目的地是我的宾馆。在车里,D逗我玩,先是伸一个指,说,这是几?我说,一。他又伸二个指,说,这是几?我说二。他又伸三个指,说,一加一等于几?我说三。

我其实已经过了看演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差到南京居然能看到演,这觉怪怪的。我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苌苌一起打车去演的地。那里是南京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南京人和南京的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我们遇到了一件趣事,我们一上租车,说要去的地方,那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太逗了,南京这么大,居然同一辆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草冰淇淋。

他说,完了,你已经飞了。

你是什么星座的?我问他。

我看到了许多小孩,我喜他们的发。他们单薄,长得不发便耸立,但并不奇立意,并不刺。我喜偷偷看他们的样。正如我喜淡淡的呼。不安静,不闹,没有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上了平淡。

此时我就觉得我边的人都比我要艺术。这是一帮南京的音乐好者们。穿得都和北京的音乐好者稍有区别。可能更细致?更淡雅?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北京小孩儿的那劲儿。南京和北京果然是两个城市。

我说好啊。

天秤。他说。

我和D了门。我说我们散会儿步吧!这里是南京,我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我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第一支乐队演完,我走烟。看到了唐。“唐,”我叫她“我是树。”“啊,树啊。你来了。”唐情。她穿一黑衣。又温又潇洒。她让我在门的黑布上签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着一支笔,写上“树”两个字。她让人拍下来,于是我只能再写一遍,这次我写的是“无力”她介绍我和门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我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我留下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的T恤衫。那个坐在我左边的穿着绿的T恤,上面印着“50分”的英语。我知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我喜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我们聊起来天,我特别饿,极其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完了带我和苌苌去吃火锅。面前的桌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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