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会时不时去他的单位,他也会时不时到我的单位来。说不定我们还得买个煤油炉和一些炊
,以便在星期天一块开小灶。这些东西当然会放在我那里,因为我是女人。天啊,真可怕!我还想到我们以后会有一个孩
。我喜
胖小
,但他说他喜
女孩…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
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
。谈的无非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
许多许多草。他说他要在那里写
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
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
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胳膊走…”我一下
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娘都挽着小伙
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大家已经知了,我和他从小就是同学。初中和
中也是一块在县城上的。除过初中我们分在两个班外,小学和
中我们不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现在我常常想象我们已经到了那里。那地方开始我们会没有熟人,因此我们将格外贴近。我会和他在异乡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块散步,一块看电影。说不定我还会忘掉本地习俗,像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一样,挽着他的胳膊走路。这肯定会招惹许多嫌恶的目光。我有趣!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川十来个村
里,我们两个是唯一
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
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竿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曾挤眉
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
鲁地喊叫我们是“两
”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
也承认我这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
情时,我就知
我喜
的是他。我知
他喜
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
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
了林业学院
土保持专来;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县办初中和
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
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
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
平低和教学条件和简陋造成了他们大
分再不能
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现在我该来说说,我声声提到的那个“他”是谁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历了无数甜
而新奇的
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蓝
的
料上衣。
他叫薛峰。如果你读过省文学刊《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会看见他在上面发表的一组诗《青
乐章》。不过,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谐音。不满你说,这个笔名是我给他起的。关心我们的人大概主要想知
我们现在和以后的事,因此关于我们的过去我只在这里简单地说一说。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说,我
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
汉。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
不算低;
板茁壮而
,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
。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
上的农民血统几乎已经看不
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的某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言。我的朋友为此写守不少诗。他喜
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我喜
他,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
一
激
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
执拗的态度。不要因此就认为我是个“假小
”从一切方面,尤其从
情方面来说,我是一个地
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