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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自序(2/2)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不对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程本《红楼梦》一,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前一亮,像钻了隧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拉",另加袭人"扭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还没来。弥罗岛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什么,确实什么都不——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赢得红楼梦魇名。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分的好奇心。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如果知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国中西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里表兄妹的恋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化,是否同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得很,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困惑地说:

(一九七六年)

我自己是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收在这集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十年一觉迷考据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的确跟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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