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看起来非常地深思熟虑,几乎有些悲伤。『他们就光是坐在那里瞪着两眼,持续了好几千年。没有人知道他们所知晓的一切。』
『也许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珍克斯宝贝作呕地说:『而且,这算哪们子的不朽啊!你说那些大都会的不死族可以宰掉我们,他们要怎么样做能成功呢?』
『火焰与阳光就足以宰掉我们。』杀手以些微的不耐烦回答她:『不想听的话就不用理会我。当然,你可以和大都会的不死族战斗,你可是很强悍的。但是,事实是,大都会的不死族会非常怕你,就如同你畏俪他们。只要是碰上不认识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们战斗。这是不死族的千年规训。』
当他们离开聚会所的房子时,她又从杀手那里得知一个巨大的惊喜:他告诉她开于吸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纽约、旧金山、以及纽奥尔良的某些光鲜场所。在那里,不死族在后厢房秘密聚会,而那些愚蠢的人类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里,没有任何不死族可以开杀戒,无论是大城市的漫游者、古老欧洲的吸血族、或是像她那样的狼荡者。
『如果那些大都会的吸血鬼要对你动手,』杀手说:『你就跑到那样的地方去避难。』
『我的年龄还不足以进去酒吧呢。』她说。
那真是太绝了。杀手与戴维斯笑不可遏,从机车上摔了下来。
『口要你找到一家吸血鬼酒吧,珍克斯宝贝,』杀手说:『然后就丢给他们一道你独家的“魔眼”,说声“让我进去”就行啦!』
没错!她是有对一些人施加过『魔眼』,要他们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他们一群没有谁知道吸血鬼酒吧在那里,只是听过它的所在地而已。当他们终于要离开圣路易时,她的脑中塞满各种问题。
但是当她回到这个相同的城市时,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赶快到那栋聚会房屋去。大都会的不死族,我这就来了如果她必须单枪匹马地闯关,还真要有洗乾净脖子的觉悟呢。
耳机内的音乐停止,录音带播放完毕。就在狂风怒号的景况,她无法忍受那股沈默。那个梦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对双胞胎,士兵们逐步逼近。耶稣!如果她无法把梦境挡开,切的场景就会像是重复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再度上演开来。
以一手扶稳机车,她调整着夹克内的随身听,把录音带换面。『继续高歌吧!老兄!』她说着。如果自己能够听儿的话,她会知道在风声咆哮中、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嘶喊。
对于『必须被守护者』我们能够知道些什么呢?
有任何留给我们的解释吗?
要得,这是她的爱歌。这是她在枪炮城等着她母亲回来时、边听边入睡的那首曲子。并非歌词让她有什么感触,而是他唱歌的模样,就像是布鲁斯史宾斯汀嚎叫入麦克风的嗓音,让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种哼唱。但是黎斯特还是在其中对着她唱。而且,还有某种稳定的鼓声,持续不断地通达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现在你是我身边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继续唱下去吧!』
再五分锺就到圣路易。现在她又想起了母亲,多么奇异而可憎啊。
珍克斯宝贝并未告诉杀手与戴维斯,为什么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了解一切。
她必须对她的父母下手,就在『撩牙帮』驰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现在,她依然没有后悔。大概,只除了她母亲死于地板上的那个奇异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