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有所失。这套方法,很快就被证明不可取,因为在康柏的推动下,富兰克林宣布参选第一任总统,而华盛顿也宣布要帮忙选举团代表选。
一旦从原来选举人团代表自由意愿选举,变成有候选人地目标倾向性选举,那这一套选举方法,立刻改样了。从被人选出来,到站出来让人选,自然有很大差异。
至少,这些候选人参加帮忙选举人团代表的选举,就是徇私。不过此时修改宪法也已经来不及,加上康柏在报纸上刊登文章,认为这才是真正符合民主的选举规则。大多数人也觉得,在各候选人都“徇私”的情况,其实也算不上真正地徇私。所以都觉得这次选举不需要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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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专家的麦迪逊,自然不能不顾,一边帮富兰克林竞选,一边却再次把修改总统选举办法,当成了自己地工作日程。
建国初期的美国人和制宪会议代表们,心里还是非常单纯的,他们希望有一个不分党派的“贤人政府”认为选举总统,就应该像历史上那位华盛顿那样,坐在家里,不用自我报名,也不要人推荐,凭着战功、声望和人格,静待选民把选票堆到他身上。可是,美国历史上,只出现了一个华盛顿,两次获得全票当选。此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获得如此殊荣。
康柏一开始就打破了这种竞选形式。
为了更容易赢得第一次选举,他并没有在制定选举总统办法的时候,提出任何意见,但在选举开始后,又马上开始按照后世选举的方法运作。
他鼓励富兰克林以党派的名义参选,告诉人们:需要有人出来竞选总统,为此,要拉帮结派,组织政党,要自我夸耀,诋毁对方。政治斗争,尤其是权力争夺,不可能那么温良恭俭让,要请客吃饭,要做文章。要宣传,不惜虚张声势,要诋毁,不惜歪曲事实。被动的总统选举,从此变为主动的总统竞选。而总统竞选,应该充满人间烟火味儿。
就连无奈的麦迪逊,都不得不按照康柏的构思,开始编撰宪法第一条修正案,有关总统选举。
不过康柏提出的选举办法,在刚刚开始的第一次总统选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面对共和党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拉拢工作,华盛顿和联邦党根本懵了头。推崇沉默的华盛顿,只是勉强参加了几次聚会,就拒绝再出席这样的拉拢会议,更是拒绝和富兰克林在内外政策上进行公开辩论。
联邦党还勉强在战斗,华盛顿这个候选人,却已经准备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