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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为政第二(2/6)

○注“包曰”至“畜之”

○正义曰:案《秋》,懿以哀十四年卒,而武伯嗣。哀公十七年《左传》曰:“公会齐侯于蒙,孟武伯相。武伯问于柴曰:‘诸侯盟,谁执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姑曹。发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是武伯为懿仲孙彘也。《谥法》:“刚直理曰武。”

游问孝。孔曰:“游,弟,姓言名偃。”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包曰:“犬以守御,以代劳,皆养人者。一曰:‘人之所养,乃至于犬,不敬则无以别。’《孟》曰:‘而不,豕畜之。而不敬,兽畜之。’”

○注“孔曰”至“谥也”

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孔曰:“回,弟,姓颜名

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者,孟孙,即懿也。孔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而懿与樊迟友善,必将问于樊迟,故夫告之。“樊迟曰:何谓也”者,樊迟亦未达无违之旨,故复问曰,何谓也。“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者,此夫为言无违之事也。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属也。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谓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不即告孟孙者,初时意在简略,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迟者,恐孟孙以为从父之令是无违,故既与别,后告于樊迟,将使复告孟孙也。

孟武伯问孝。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曰:“武伯,懿仲孙彘。武,谥也。言孝不妄为非,唯疾病然后使父母忧。”

[疏]“游”至“别乎”

夏问孝。曰:“难。包曰:“难者,谓承顺父母颜乃为难。”有事,弟服其劳;有酒,先生馔,曰:“先生,谓父兄。馔,饮也。”曾是以为孝乎?”曰:“孔夏,服劳、先,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承顺父母颜,乃为孝也。”

○注“孔曰:游,弟,姓言名偃”

○正义曰:此章言孝不妄为非也。武伯,懿之仲孙彘也,问于夫为孝之。夫答之曰:“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后可使父母忧之,疾病之外,不得妄为非法,贻忧于父母也”

○正义曰:《秋》定六年《经》书“仲孙何忌如晋”《传》曰“孟懿往”是知孟懿即仲孙何忌也。《谥法》曰:“温柔贤善曰懿。”

[疏]“夏问”至“孝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敬。“游问孝”者,弟游问行孝之于孔也。“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者,此下孔游说须敬之事。今之人所谓孝者,是唯谓能以饮供养者也。言皆无敬心。“至于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者,此为不敬之人作譬也。其说有二:一曰,犬以守御,以代劳,皆能有以养人者,但畜兽无知,不能生敬于人,若人唯能供养于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于犬乎?一曰,人之所养,乃至于犬,同其饥渴,饮之之,皆能有以养之也。但人养犬,资其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也,人若养其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于犬乎?言无以别。明孝必须敬也。

○注“郑曰”至“樊须”正义曰:案《史记·弟传》曰:“樊须字迟,齐人,少孔三十六岁也。”

[疏]“孟武伯问孝。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须承顺父母颜也。“夏问孝”者,弟夏问于孔为孝之也。“曰:难”者,答之也。言承顺父母颜乃为难也。“有事,弟服其劳,有酒,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者,孔又喻夏,服劳、先不为孝也。先生,谓父兄。馔,饮也。曾,犹则也。言若家有劳辱之事,或弟或服其勤劳,有酒有与父兄饮,汝则谓是以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须承顺父母颜,乃为孝也。

○正义曰:云“《孟》曰”者,案《孟·尽心篇》:“孟曰:‘而不,豕之也。而不敬,兽畜之也。’”赵岐注云:“人之接,但之而不,若养豕也。而不敬,若人畜禽兽,但而不能敬也。”引之以证孝必须敬。彼言“豕之”此作“豕畜之”者,所见本异,或传写误。

○注“曰”至“父母忧”

○正义曰:《史记·弟传》曰:“言偃,吴人,字游,少孔四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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