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天正冬至,
求各省月时刻方位,理同甲
元法。
推日法
求实朔用时,与月求实望用时同。比视日
,同甲
元法。
绘月图,同甲
元法。
求太太
实引,
求初亏、复圆并径弧
角,以并径为一率,
甚实纬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为并径
实纬角。如无
甚实纬,即无此角,亦无并径黄
角。又置九十度,加减斜距黄
角,得初亏、复圆黄
实纬角。
甚月距正
初
、六
,初亏减,复圆加。五
、十一
,初亏加,复圆减。各与并径
实纬角相减,为初亏、复圆并径黄
角。并径初
实纬角小,距纬南北与
甚同。大则反是。以加减黄
弧
角,亏限东,复圆限西,纬南加,纬北减。初亏限西,复圆限东,加减反是。各得并径
弧
角。如无并径黄
角,则黄
弧
角即并径
弧
角。
求甚太
赤
经纬宿度,以半径千万为一率,
甚太
距
、秋分黄
经度正弦为二率,
甚太
黄
经度不及三
者,与三
相减;过三
者,减三
;过六
者,与九
相减;过九
者,减九
。
甚太
黄
纬度馀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切,检表得太
距二分弧与黄
角,以加减黄赤大距,
甚太
黄
经度九
至三
,纬南加,纬北减,皆在赤
南,反减则在北。三
至九
加减反是。为太
距二分弧与赤
角。又以太
距二分弧与黄
角之馀弦为一率,半径千万为二率,
甚太
距
、秋分黄
经度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太
距二分弧之正切。又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太
距二分弧与赤
角之馀弦为二率,太
距二分弧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距
、秋分赤
经度。加减三
九
,
甚太
黄
经度不及三
,与三
相减,过三
者加三
。过六
者,与九
相减,过九
者加九
。得
甚太
赤
经度。求纬度宿度,同甲
元法。
日用数
求甚太
求太实半径,先求太
视半径,法同月
。内减太
光分,得太
实半径。
求带分秒,用两经斜距,不用月距日实行,馀与甲
元法同。
求平朔,
求太限,并同月
,惟不用望策,即为逐月朔太
周。视某月
可
之限,即为有
之月。
周自五
八度四十二分至六
九度一十四分,又自十一
二十度四十六分至初
二十一度一十八分,皆可
之限。
太光分一十五秒,馀见日躔、月离、月
。
求纪日,
。得甚太
白
经度。又置实望月距正
,加减距时月实行,得
甚月距正
。再求黄
经纬宿度,同月离。
求初亏、复圆方位,即以并径弧
角为定
角,求法同甲
元。但以并径
弧
角初度初亏在限东为正下,限西为正上;复圆在限东为正上,限西为正下。据京师北极
度定,与甲
元法同。
求地平下差,先求本日太
最大地半径差,法同月
。乃减太
最大地半径差,得地平
下差。
求带方位,用带
两心相距,不用并径求诸
角,如初亏、复圆定方位。
甚前与初亏同,
甚后与复圆同。
求太太
距地,并同月
。
求初亏、复圆黄弧
角,以半径千万为一率,黄赤大距正弦为二率,影距
、秋分黄
经度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影距赤
度。影距
、秋分度数与太
同,太
在赤
北,影在南,太
在赤
南,影在北。又以影距
、秋分黄
经度馀弦为一率,黄赤大距馀切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黄
赤经
角。乃用弧三角形,以北极距天
为一边,影距赤
与九十度相加减为一边,北则减,南则加。初亏、复圆各
正时刻过十二时者,与二十四时相减。变赤
度,各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北极距天
之角。各为赤经
弧
角,以加减黄
赤经
角,太
在夏至前六
,
在
正后则减,为限西。
在
正前则加,加过九十度,与半周相减,为限东。不及九十度,则不与半周相减,变为限西。在夏至后六
反是。各得黄
弧
角。若
在
正,影在正午,无赤经
弧
角,则黄
赤经
角即黄
弧
角。太
在夏至前为限西,后为限东。
求甚用时,与月
求
甚时刻法同。
求实朔实时,并同月求望法,惟不加望策。视本时月距正
限为有
。自五
十一度三十四分至六
六度二十二分,又自十一
二十三度三十八分至初
十八度二十六分,为有
之限。
求太视半径,法同月
。
求首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