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如一 象已下,为初;已上,反减二至限,余为末。令自相乘,进二位,以消息法除为分, 副之。与五百分先相减,后相乘,千八百而一,以加副,为消息数。以象积乘之, 百约为分,再退为度。春分后以加六十七度四十分,秋分后以减百一十五度二十分, 即各其日黄道去极。与一象相减,则赤道内外也。以消息数,春分后加千七百五十 二,秋分后以减二千七百四十八,即各其日晷漏母也。以减五千,为晨昏距子分。
置晷漏母,千四百六十一乘,而再半之。百约,为距午度。以减半周天,余为 距中度。百三十五乘晷漏母,百约为分,得晨初余数。凡晷漏,百为刻。不满,以 象积乘之,百约为分,得夜半定漏。
九服中晷,各于其地立表候之。在阳城北,冬至前候晷景与阳城冬至同者,为 差日之始;在阳城南,夏至前候晷景与阳城夏至同者,为差日之始。自差日之始, 至二至日,为距差日数也。在至前者,计距前已来日数;至后者,计入至后已来日 数。反减距差日,余为距后日准。求初、末限晷差,各冬至前后以加、夏至前后以 减冬夏至阳城中晷,得其地其日中晷。若不足减,减去夏至阳城中晷,即其日南倒 中晷也。自余之日,各计冬夏至后所求日数。减去距冬夏至差日,余准初、末限入 之。又九服所在,各于其地置水漏,以定二至夜刻,为漏率。以漏率乘每日晷漏母, 各以阳城二至晷漏母除之,得其地每日晷漏母。
交会
以四百一乘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约余,三十除,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得定朔 望入交定积度分。以减周天,命起朔望加时黄道日躔,即交所在宿次。
凡入交定积度,如半交已下,为在阳历;已上,减去半交,余为入阴历。以定 朔望约余乘转分,万约为分,满百为度;以减入阴、阳历积度,为定朔望夜半所入。
如一象已下,为在少象;已上者,反减半交,余为入老象。皆七十三乘之,退 一等。用减千三百二十四,余以乘老、少象度及余,再退为分,副之。在少象三十 度已下,老象六十一度已上,皆与九十一度先相减、后相乘,五十六除,为差。若 少象三十度已上,反减九十一度,及老象六十度已下,皆自相乘,百五除,为差。 皆以减副,百约为度,即朔望夜半月去黄道度分。
凡定朔约余距午前、后分,与五千先相减、后相乘,三万除之;午前以减,午 后倍之,以加约余,为日蚀定余。定望约余,即为月蚀定余。晨初余数已下者,皆 四百乘之,以晨初余数除之,所得以加定望约余,为或蚀小余。各以象统乘之,万 约,为半辰之数。余满二千四百为刻。不尽退除,为刻分,即其辰刻日蚀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