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吕。其大旨曰:“乐主于 音,音定于律,音不以律,不可克谐,度律均钟,于是乎在。但律终小吕,数复黄 钟,旧计未精,终不复始。故汉代京房,妄为六十,而宋代钱乐之更为三百六十。 考礼诠次,岂有得然,化未移风,将恐由此。匪直长短失于其差,亦自管围乖于其 数。又尺寸意定,莫能详考,既乱管弦,亦舛度量。焯皆校定,庶有明发。”其黄 钟管六十三为实,以次每律减三分,以七为寸法。约之,得黄钟长九寸,太簇长八 寸一分四厘,林钟长六寸,应钟长四寸二分八厘七分之四。其年,高祖崩,炀帝初 登,未遑改作,事遂寝废。其书亦亡。大业二年,乃诏改用梁表律调钟磬八音之器, 比之前代,最为合古。其制度文议,并毛爽旧律,并在江都沦丧。
○律管围容黍
《汉志》云:“黄钟围九分,林钟围六分,太簇围八分。”《续志》及郑玄并 云:“十二律空,皆径三分,围九分。”后魏安丰王依班固《志》,林钟空围六分, 及太簇空围八分,作律吹之,不合黄钟商徵之声。皆空围九分,乃与均钟器合。开 皇九年平陈后,牛弘、辛彦之、郑译、何妥等,参考古律度,各依时代,制其黄钟 之管,俱径三分,长九寸。度有损益,故声有高下;圆径长短,与度而差,故容黍 不同。今列其数云。
晋前尺黄钟容黍八百八粒。
梁法尺黄钟容八百二十八。
梁表尺黄钟三:其一容九百二十五,其一容九百一十,其一容一千一百二十。
汉官尺黄钟容九百三十九。
古银错题黄钟籥容一千二百。
宋氏尺,即铁尺,黄钟凡二:其一容一千二百,其一容一千四十七。
后魏前尺黄钟容一千一百一十五。
后周玉尺黄钟容一千二百六十七。
后魏中尺黄钟容一千五百五十五。
后魏后尺黄钟容一千八百一十九。
东魏尺黄钟容二千八百六十九。
万宝常水尺律母黄钟容黍一千三百二十。
梁表、铁尺律黄钟副别者,其长短及口空之围径并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 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虚。
○侯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