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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3/6)

无此物!“诘其所从得,皆诸元赂 之也。遂曳出斩之。时妻出拜,又斩之,并其子祭酒伯坚。德政死后,显祖谓群臣 曰:“高德政常言宜用汉人,除鲜卑,此即合死。又教我诛诸元,我今杀之,为诸 元报仇也。”帝后悔,赠太保,嫡孙王臣袭焉。

崔昂,字怀远,博陵安平人也。祖挺,魏州刺史。昂年七岁而孤,伯父吏部尚 书孝芬尝谓所亲曰:“此儿终当远至,是吾家千里驹也。”昂性端直少华,沉深有 志略,坚实难倾动。少好章句,颇综文词。世宗广开幕府,引为记室参军,委以腹 心之任。世宗入辅朝政,召为开府长史。时勋将亲族兵客在都下放纵,多行不轨, 孙腾、司马子如之门尤剧。昂受世宗密旨,以法绳之,未几之间,内外齐肃。迁尚 书左丞,其年,又兼度支尚书。左丞之兼尚书,近代未有,唯昂独为冠首,朝野荣 之。

武定六年,甘露降于宫阙,文武官僚同贺显阳殿。魏帝问仆射崔暹、尚书杨愔 等曰:“自古甘露之瑞,汉、魏多少,可各言往代所降之处,德化感致所由。”次 问昂,昂曰:“案《符瑞图》,王者德致于天,则甘露降。吉凶两门,不由符瑞, 故桑雉为戒,实启中兴,小鸟孕大,未闻福感。所愿陛下虽休勿休。”帝为敛容曰: “朕既无德,何以当此。”

齐受禅,迁散骑常侍,兼太府卿、大司农卿。二寺所掌,世号繁剧,昂校理有 术,下无奸伪,经手历目,知无不为,朝廷叹其至公。又奏上横市妄费事三百一十 四条,诏下,依启状速议以闻。其年,与太子少师邢邵议定国初礼,仍封华阳县男。 又诏删定律令,损益礼乐,令尚书右仆射薛琡等四十三人在领军府议定。又敕昂云: 若诸人不相遵纳,卿可依事启闻。”昂奉敕笑曰:“正合生平之愿。”昂素勤慎, 奉敕之后,弥自警勖,部分科条,校正今古,所增损十有七八。转廷尉卿。昂本性 清严,凡见黩货辈,疾之若仇,以是治狱文深,世论不以平恕相许。

显祖幸东山,百官预宴,升射堂。帝召昂于御坐前,谓曰:“旧人多出为州, 我欲以台阁中相付,当用卿为令仆,勿望刺史。卿六十外当与卿本州,中间州不可 得也。”后九卿以上陪集东宫,帝指昂及尉瑾、司马子瑞谓太子曰:“此是国家柱 石,汝宜记之。”未几,复侍宴金凤台,帝历数诸人,咸有罪负,至昂曰:“崔昂 直臣,魏收才士,妇兄妹夫,俱省罪过。”天保十年,策拜仪同燕子献,百司陪列, 昂在行中。帝特召昂至御所,曰:“历思群臣可纲纪省闼者,唯冀卿一人。”即日 除为兼右仆射。数日后,昂因入奏事,帝谓尚书令杨愔曰:“昨不与崔昂正者,言 其太速,欲明年真之。终是除正,何事早晚,可除正仆射。”明日,即拜为真。杨 愔曰:“昨不与崔昂正者,言其太速,欲明年真之。终是除正,何事早晚,可除正 仆射。”明日,即拜为真。杨愔少时与昂不平,显祖崩后,遂免昂仆射,除仪同三 司。后坐事除名。卒祠部尚书。

昂有风调才识,旧立坚正刚直之名。然好探揣上意,感激时主,或列阴私罪失, 深为显祖所知赏,发言奖护,人莫之能毁。议曹律令,京畿密狱,及朝廷之大事多 委之。尚严猛,好行鞭挞,虽苦楚万端,对之自若。前者崔暹、季舒为之亲援,后 乃高德政是其中表,常有挟恃,意色矜高,以此不为名流所服。子液嗣。

译文

崔暹,字季伦,博陵安平人,是汉代尚书崔塞的后人,世代为北州大姓。父亲崔穆,为州主簿。崔暹年少时为读书人,避地到渤海,依附于高干,把妹妹嫁给高干的弟弟高慎作妻子。高慎后来监临光州,启奏崔暹为长史。趟郡公高琛镇守定州,征召为开府谘议。跟随高琛到晋阳,高祖与他谈话而喜欢他,让他兼任丞相长史。高祖起兵将进入洛,留崔退辅助高琛掌管后方事务。对他说:“大丈夫相知,难道在于新旧。军队的事情很重要,留守的任务也很关键,家弟年少,不熟悉事宜,各项后事,一概相托。”殷勤握手,至于再三。后升任左丞、吏部郎,主持议定《麟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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