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赏罚应有制度。用辞章歌咏前代,敬重的是宏伟的事业,而不仅仅是大功劳,兼有怀念仁政的含义。可以降封南昌县公为侯,封地一千户。”王画承袭祖爵,升职为度支尚书。天监四年,出任塞匮太守,不久又调职到呈璺。八年,入京任太府卿,领后军将军,升职太常卿。十一年,升职为中书令,加员外散骑常侍。
当时产担在钟山建造大爱敬寺,王画的旧别墅在寺的一旁,有良田八十多顷,是先祖晋丞相王遵受赐的田亩。直担派主书通告帝意向王画要求买下造田亩,想拿来送给寺庙。王骞答覆帝意说:“造田我不卖;如果这是皇帝下令要拿去,那就不敢说什么了。”他的应答又表现得轻慢不拘。于是高祖很生气,就交付市场评估造田亩的价格,然后按价值强迫偿还他。由于这事抵触了帝意,就被调出京任吴兴太守。在郡中他卧病不办公。后来征召回朝,重新任度支尚书,加给事中,领射声校尉。后因母亲逝世而离职。
普通三年十月去世,时年四十九岁。下诏追封为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谧号安。他的儿子王规承袭祖爵,另外有传。
高祖的丁贵嫔,名令光,谯国人,世代居住在襄阳。贵嫔生在樊城,生的时候有奇特的神光,满屋紫烟,所以用“光”来取名。看相的人说:“这个女儿会有大贵。”高祖到她所在的州,丁氏就通过别人向高祖介绍。贵嫔当时才十四岁,高祖就娶了她。当初,贵嫔出生时左臂上有颗红痣,治取过却没弄掉,到遣时候无缘无故忽然消失了。她侍候德皇后小心恭敬,曾经在供奉神佛经典的几案旁,仿佛看见了神人,她心裹独自感到奇怪。
高祖义军兴起,逭时昭明太子才诞生,贵嫔和太子都留在州城。京都地区平定后,才回到京都。天监元年五月,有司奏请封她为贵人,但还没有正式册立;这一年的八月,她又被封为贵嫔,地位在三夫人之上,住在显阳殿。等到确立了太子,有司就上奏说:按照礼仪,母亲凭靠儿子而颢贵。生皇太子的母亲,不容许人们不尊敬。宋泰豫元年六月,曾主张百官用吏的身份来尊敬敬帝的生母陈太妃,这样宋明帝在位时,百官没有不尊敬她的。我在此私自认为“母亲凭靠儿子而显贵”,意义著录在《春秋》中。皇太子辅佐帝位,疆域内的人都恪守吏的礼节来对待他,既然已对皇太子尽了礼数,那么不容许不尊敬他的生母。但是帝王的妃嫔,内宫的义理与外边一向是分开的,凭法则凭先例,都没有向她们表达敬意的道理。现今皇太子身怀聪明,太子的礼仪早就已齐备,母以子贵的道理,则有原来的法规。王侯妃子公主常能流通音讯问候者,及六宫三夫人虽然与贵嫔地位相同,但却应该用尊敬皇太子的礼仪来同样地尊敬贵嫔。宋元嘉年间,始兴、武陵国的臣子都用吏的身份来同样地尊敬皇太子的生母潘淑妃、路淑媛。对于宫中的臣于们来说贵嫔虽说不是诸侯的妻子,但遣义理其实也没有不同,与宋泰豫朝主张百官用吏的身份去尊敬敬帝的生母的事理正是相同的。认为太子官属实施的尊敬,应当同吏的礼仪相同,到神虎门恭敬地捧着笺叩见;过年过节时应道贺,也同这一 样。妇女没有闺门外的事情,如果道贺涉及问讯笺奏等事务的话,就由主管的官吏上报即可。妇女的规则,从义理上来说是不能自专,如果不是卜攀于夫,那也应是下附于子。使亲人荣耀的道理,应当是使亲人荣耀到极点,还没有儿子所享受的待遇而生母却享受不到的道理。所以在《春秋》中凡是被帝王封为夫人的,就应在礼仪品级俸禄上舆儿子相同。各封国诸王虽然与太子不相同,但尊从尊者这个义理并没有什么不同,前代依据的准则,都表述在前代的史实中。贵嫔生育了太子,能巩固国家的大业,礼制上应与太子相同,这确实也是前代的制度。探寻前代才设置了贵嫔,地位次于皇后,爵位之高没有可与之相比的;再次一等的职位,地位可与相国看齐,爵位与诸侯王并列。这贵嫔的礼仪,已比朝廷百官高;况且束宫太子的生母作为人母的典范,礼仪上应超越寻常的标准。而且太子妃作为太子的配偶,也应遵循成规大法;如果以妻子的身份超越了丈夫的母亲,就更违背了长幼主次的排列秩序。所以认为贵嫔的法则,与太子一应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