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每天运行九分,五十七天共运行九度而顺行。快,每天运行十一分,五十七天共运行十一度,在太阳之前,晚上隐伏于西方。顺行,十六天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共运行二度一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与太阳会合。总计一终,三百九十八天一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运行三十三度一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火星:早晨与太阳会合,隐伏不见,七十二天一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运行五十六度一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转而早晨在东方出现,在太阳之后。顺行,每天运行二十三分之十四度,一百八十四天运行一百一十二度。再顺行,慢,每天运行十二分,九十二天运行四十八度而留。十一天不动,转向。逆行,每天运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度,六十二天退行十七度,再留。十一天后转为顺行,慢,每天运行十二分,九十二天运行四十八度,速度变快。每天运行十四分,一百八十四天运行一百一十二度,在太阳之前,晚上隐伏于西方。顺行,七十二天一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运行五十六度一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与太阳会合。总计一终,七百八十天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运行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土星:早晨与太阳会合,隐伏不见,十九天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点五分,运行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点五分,转而早晨在东方出现,在太阳之后。顺行,每天运行一百七十二分之十三度,八十六天运行六点五度而留。三十二点五天不动,转向。逆行,每天运行十七分之一度,一百零二天退行六度,再留。三十二点五天不动,转而顺行,每天运行十三分,八十六天运行六点五度,在太阳前面,晚上隐伏于西方。顺行,十九天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点五分,运行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点五分,与太阳会合。总计一终,共三百七十八天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分,运行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金星:早晨与太阳会合,伏,逆行,六天退行四度,转而早晨在东方出现,在太阳之后,逆行。慢,每天运行五分之三度,十天退行六度。留,七天不动,转向。顺行,慢,每天运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度,四十五天运行三十三度,顺行。快,每天运行一又九十一分之十四度,九十一天运行一百零五度而顺行。更快,每天运行一又九十一分之二十一度,九十一天运行一百一十二度,在太阳之后,早晨隐伏于东方。顺行,四十二天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运行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与太阳会合。一合,总计二百九十二天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运行二百九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
金星:晚上与太阳会合,隐伏不见,顺行,四十二天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运行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转而晚上在西方出现,在太阳之前。顺行,快,每天运行一又九十一分之二十一度,九十一天运行一百一十二度,再顺行。慢,每天运行一度十四分,九十一天运行一百零五度,再顺行。更慢,每天运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度,四十五天运行三十三度而留。七天不动,转向。逆行,每天运行五分之三度,十天退行六度,在太阳之前,晚上隐伏于西方。逆行,六天退行四度,舆太阳会合。总计二次会合,一终,五百八十四天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运行五百八十四度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
水星:早晨与太阳会合,隐伏不见,十一天退行七度,早晨在东方出现,在太阳之后。逆行,快,一天退行一度而留。一天不动,转向。顺行,慢,每天运行八分之七度,八天运行七度,顺行。快,每天运行一又十八分之四度,十八天运行二十二度,在太阳之后,早晨隐伏于东方。顺行,十八天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运行三十六度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舆太阳会合。一合,共五十七天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运行五十七度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
水星:晚上与太阳会合,隐伏不见,十八天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运行三十六度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晚上在西方出现,在太阳之前。顺行,快,每天运行一又十八分之四度,十八天运行二十二度,顺行。慢,每天运行八分之七度,八天运行七度而留。一天不动,转向。逆行,一天退行一度,在太阳之前,晚上隐伏于西方。逆行,十一天退行七度,与太阳会合。总计二次会合,一终,一百一十五天一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运行一百一十五度一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
五星历步术:
把给定行星隐伏时的天数、度数及其余数,加入到此行星会合时的时间、所在宿度及其余数,余数大于日度法则化为天数、度数加之,命名的方法舆前面一样,即可得到此行星出现的时间和所在宿度。以行星每天运行分数的分母乘以该星首次出现时的度数,度余除以日度法得一,如果度余达到日度法的一半以上也得一,每天加上所运行的分数,分数大于等于其对应之分母得一度。逆行和顺行时所用分母不同,以现行的对应分母乘以前面的运行分,除以前面运行分对应的分母,所得为对应于现行分母的运行分。当行星留时,宿度沿用前面的不变,逆行则减之,伏时不写出每天运行的度数,经过斗宿时除去斗分,以现行分母作为比率。运行分有增有减,前后相互照应。
武帝时的侍中平原人刘智,以斗历修改历法,推崇《四分法》,三百年减一天,以一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推算甲子作为上元,到泰始十年,即甲午年,共九万七千四百一十一年,上元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太阳、月亮、五大行星从星纪开始,得到上元之首的开端。以虚浮之说作为饰辞,名为《正历》。
当阳侯杜预著《春秋长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