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称:“齐之孟尝,魏之信陵,赵之平原,楚之申君,待士下客,招会四方,各三千人。”
言下士之至,趋之者众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缪公未听,禽息,当门仆
碎首而死。缪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贤者荐善,不
其死,仆
碎首而死,以达其友也。世士相激,文书传称之,莫谓不然。夫仆
以荐善,古今有之。禽息仆
,盖其实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儒书言:“董仲舒读《秋》,专
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窥园菜。”夫言不窥园菜,实也;言三年,增之也。
。传言七十国,非其实也。或时十数国也,七十之说,文书传之,因言
七十国矣。
儒书言:夏之方盛也,远方图,贡金九牧,铸鼎象
,而为之备,故
山泽不逢恶
,用辟神
,故能叶于上下,以承天休。
夫人之扣,痛者血
,虽忿恨惶恐,无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执刃刎颈,树锋刺
,锋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势也。言禽息举椎自击,首碎,不足怪也;仆
碎首,力不能自将也。有扣
而死者,未有使
破首碎者也。此时或扣
荐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
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刺秦王,
匕首之剑,刺之不得。秦王
剑击之。轲以匕首掷秦王不中,中铜
,
尺。
言匕首之利,荆轲势盛,投锐利之刃,陷
之
,称荆轲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
铜
,实也;言其
尺,增之也。
书言:秦缪公伐郑,过晋不假途,晋襄公率羌戎要击于崤之下,匹
只
无反者。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皆得复还。夫三大夫复还,车
必有归者;文言匹
只
无反者,增其实也。
夫金之,
也,用远方贡之为
,铸以为鼎,用象百
之奇,安能
山泽不逢恶
,辟除神
乎?周时天下太平,越裳献白雉,倭人贡鬯草。
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
,安能辟
?且九鼎之来,德盛之瑞也。服瑞应之
,不能致福。男
服玉,女
服珠。珠玉于人,无能辟除。宝奇之
,使为兰服,作牙
,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语也。夫九鼎无能辟除,传言能辟神
,是则书增其文也。
四君虽好士,士至虽众,不过各千余人。书则言三千矣。夫言众必言千数,言少则言无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夫铜虽不若匕首刚,
之不过数寸,殆不能
尺。以
尺言之,设中秦王,匕首
过乎?车张十石之弩,
垣木之表,尚不能
尺。以荆轲之手力,投轻小之匕首,
被龙渊之剑刃,
刚之铜
,是荆轲之力劲于十石之弩,铜
之
不若木表之刚也。世称荆轲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孟贲。使孟贲挝铜
,能〔
〕
一尺乎?此亦或时匕首利若
将、莫邪,所刺无前,所击无下,故有
尺之效。夫称
将、莫邪,亦过其实。刺击无前下,亦
铜
尺之类也。
仲舒虽,亦时解休,解休之间,犹宜游于门
之侧;则能至门
,何嫌不窥园菜?闻用
者,察
不见,存
以亡
;不闻不至门
,坐思三年,不及窥园也。《尚书毋佚》曰“君
所其毋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佚”者也。人之
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张而不弛,文王不为;弛而不张,文王不行;一弛一张,文王以为常。圣人材优,尚有弛张之时。仲舒材力劣于圣,安能用
三年不休?
言未尝见齿,言其不言、不笑也。孝
丧亲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见齿?孔
曰:“言不文。”或时不言,传则言其不见齿;或时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
宗谅
,三年不言。尊为天
,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犹疑于增,况
位贱,而曰未尝见齿,是必增益之也。
《论语》曰:“孔问公叔文
于公明贾曰:‘信乎,夫
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
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也;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也;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也。’
曰:‘岂其然乎!岂其然乎! ’”夫公叔文
实时言、时笑、义取,人传说称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传记言:“羔之丧亲,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
以为难。”难为故也。夫不以为非实而以为难,君
之言误矣。
泣血,殆必有之。何则?荆和献宝于楚,楚刖其足,痛宝不
,己情不达,泣涕,涕尽因续以血。今
痛亲,哀极涕竭血随而
,实也。而云三年未尝见齿,是增之也。
世俗传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
自
。”此则世俗增其言也,儒书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无怪空为神也。且夫谓周之鼎神者,何用审之?周鼎之金,远方所贡,禹得铸以为鼎也。其为鼎也,有百
之象。如为远方贡之为神乎,远方之
安能神?如以为禹铸之为神乎,禹圣不能神,圣人
不能神,铸
安能神?如以金之
为神乎,则夫金者石之类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
之象为神乎,夫百
之象犹雷樽也,雷樽刻画云雷之形,云雷在天,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