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当而有次序;孙盛的《晋阳秋》,以简明扼要为特长,考察《春秋》的经文和传文,都有一定的编写条例。从《史记》、《汉书》以后,就没有几例为编写的依据了。到东晋邓粲编写《晋纪》,又开始拟订条例。他抛开汉魏的史书,而取法殷、周,可见即使僻居湘江的边远学者,也注意到学习古代的典、谟。到孙盛编史也立条例,就是取法邓粲了。
(四)
编写史书的根本问题,是必须总贯诸子百家,传之千秋万世,表明历代盛衰的证验,作为后世兴亡的借鉴;使一个朝代的典章制度,和日月一样共同长存;王霸之业的事迹,和天地一样长久光大。因此,在汉朝初年,史官的职务较为隆重。各州郡和诸侯国的文件账目,首先要集中到编写史书的太史府,以求史官能详细了解全国的重大规划;还必须阅读国家珍藏的文件史料,搜检一切残旧的帛书竹简,以求史官能广泛而熟练地考察古代史迹。因此,在确立意义和选用言辞上,应以经典为准则;在进行规劝、警戒的取舍上,必须以圣人为根据;然后才能对史实阐释评价得明白而正确,这样就不至于产生烦琐不实的记载了。但史书的基本格式,就是按年代顺序编纂有关事件,文字上不能进行空泛的议论,而是按照实际记叙。不过年代太远的事是否写得符合,就很难准确;要写的事太多,对每件事的始末就容易忽略:这的确是作综合记叙所存在的困难。有的同属一事,但和几人有关,如果在两人的本传里都写,就造成重复的毛病;如果只记在一人头上,则又出现不周全的缺点:这又是在铨衡轻重、相互配合上存在的困难。所以,东汉张衡指出的《史记》、《汉书》中的不少错误,晋代傅玄批评的《东观汉记》的过失和烦琐,都是由于上述困难造成的。
(五)
如果追述很久以前的历史,年代愈远,不可靠的就愈多。战国时的公羊高曾说:“传闻的东西往往各异其辞。”荀况则说:“远的从略,近的从详。”凡是有疑问的地方宁可暂缺不写,这是由于史书以真实可信为贵。可是一般人都有点好奇,不顾“按实而书”的原则。听到点传闻就想大写特写,对遥远的事情却想做详细描写;于是抛开共同一致的而追求奇异的,牵强附会,生拉硬扯;过去的史书上从未记载的东西,竟写在自己的书中。这就是史书错乱不实的根源,是追述远代历史的大害。至于编写当代的历史,却正因同时而往往是虚假的。虽然孔子在《春秋》中,对和他同时的鲁定公、鲁哀公的不当之处,也有委婉的讽刺,但一般的世态人情,就很难超脱当时的利害。对功勋荣显的贵族,即使是平庸无能的人,也要全加粉饰;对遭受困顿不幸的人,虽然有美好的品德也常常加以嗤笑。任意褒贬,形之笔端,这又是歪曲同时史实而令人叹息的事情。所以,记述远的是那样虚假,记载近的也如此歪曲,能够把事理剖析明白而记叙得当的,就只有左丘明了吧!至于对尊长或圣贤有所隐讳,固然是孔子的圣意;因为细微的缺点不能影响整个品德高尚的人,而对坏人坏事进行批评警戒,那正是优秀史家应有的直笔;这就正如农夫见到野草,必然要把它锄掉。这种精神,也是万代必遵的共同准则。至于从繁杂的事件中,抽出纲要来统领全史的方法;力求真实可信,排除奇闻异说的要领;明白交代起头结尾的顺序;斟酌品评人事的原则;能够掌握这个大纲,编写史书的各种道理就都可贯通了。但史家的使命,负担着综述一代史实,要对全国负责的重任,不能不常常受到各种各样的指责。一切写作任务,没有比这更费力的。司马迁和班固已是精通史学了,他们的史书尚且屡遭后人诋毁,如果随意乱写,记述不当,这就很危险了!